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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教育厅
  2005年12月22日 作者: 来源:安徽教育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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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成员

   

    程  艺  省委教育工委书记、省教育厅厅长
    胡平平  省教育厅副厅长
    虞志方  省教育厅副厅长
    江 春  省教育厅副厅长
    郝运福  省教育厅助理巡视员

 

机构设置


    办公室 
     协助管理厅(委)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处室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重要文件、报告的起草;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负责文电处理、档案、信访、信息、保卫、保密及教育新闻宣传等工作。

    组织干部处
  负责高等学校党的组织、统战工作;负责省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协同中央有关部委做好在皖高校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工作,协助做好市管理的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工作;负责民办高等学校校长任免的核准。

    社会科学研究与思想政治工作处
  研究、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的哲学和社会科学研究、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的教学;负责高等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

    政策研究与法制建设处
  负责全省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研究及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研究拟定全省性教育法规;承担有关法律事务和教育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人事处
  负责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省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的机构编制和劳动工资管理工作;指导省属高等学校内部人事制度改革;负责省属高等学校师资的综合管理;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计划财务处
  研究拟定全省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年度招生计划;负责省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设置、调整的审核、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系统基建投资计划,管理教育基建补助专款;负责全省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统计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筹措和使用情况;编制省属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教育经费预决算;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境)内外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省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和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收费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后勤社会化改革。

    基础教育处
  管理和指导全省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思想政治工作及品德教育工作;制定基础教育教学计划;规范和统一中小学教材、教辅用书、教学具;研究制定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规定及评估标准。

    高等教育处(学位办)
  管理和指导各类高等教育工作;规划实施省属高等学校学科、专业建设;审核批准省属本专科院校的本专科专业设置;指导高等学校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及重点学科建设工作;研究拟订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规划和管理研究生教育和学位工作;承办全省本科院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审批工作;承办已定为硕士学授予单位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硕士学位授予点审批工作;指导高等学校博士学位点的申报工作。

    职业与成人教育处(社管办)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省中等及中等以下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研究拟定中等及中等以下职业技术教育与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管理全省成人中等学历教育;负责中等及中等以下职业与成人教育教学评估标准的制定和教学管理;指导城乡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中专(师范)处
  综合管理全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负责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工作;研究拟定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中等师范学校、教师进修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

    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负责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日常工作;制定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规划;制定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和方案并监督检查。

    高校学生处
  负责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的学历和学籍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校和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组织实施高校和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分配与指导工作。

    科学技术处
  规划并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研究工作;规划、指导全省教育现代化和教育信息化工作;协调高等学校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高等学校申报国家各类科研基金;负责制定省属高等学校年度科研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高等学校重大科研成果的鉴定、评审及科技推广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产学研"结合工作;协调、指导高等学校科研基地建设。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处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国防教育和艺术教育工作;规划并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建设、专业师资培训;指导并协调高等、中等学校学生参加国家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及军训工作。

    外事处
  规划并指导全省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教育交流事宜;统一管理出国(境)留学、来皖留学和外国文教专家工作;负责中外合作、合资办学的有关管理工作。

    纪工委(监察室)
  负责全省高校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委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行风监督管理,治理中小学乱收费。

联系办法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321号 
    邮政编码:23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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