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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
  2006年02月19日 作者: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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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6月17日至19日,教育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召开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2002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以来,职
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经验和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明确了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大力推进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任务目标。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教育部部长周济作工作报告和总结讲话。人事部副部长王晓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张小建、农业部副部长张宝文、国务院扶贫办副主任高鸿宾、财政部部长助理张少春以及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出席会议并发言。

  陈至立同志在会上强调,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认识要有新高度,工作要上新水平,努力开拓新局面。要面向市场,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加快培养大批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逐步建立起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要把这项工作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大事抓紧抓好。

  教育部提出,以就业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健康、持续发展。“职业教育就是就业教育,要促进职业教育的三个转变——转变办学思想、转变办学模式、转变办学机制,不断增强职业教育的生机和活力。”

  国家发改委提出,积极增加职业教育投入,根据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统筹各专项资金的安排。通过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及相关产业政策,鼓励和引导企业、行业和社会力量投资举办职业教育。会同有关部门严格职业教育和培训的学费标准,按照补偿教育成本并考虑合理回报的原则制定民办职业学校学历教育学费标准。

  财政部提出,作为政府重要的宏观调控部门,在促进职业教育发展中负有重要职责。各级财政要同重视普通教育一样重视职业教育发展,增加对职业教育的财政投入,支持职业院校更新实习设备,改善教学条件。职业教育经费要列入年度预算,确保及时到位。落实职业教育发展的有关财税优惠政策,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人事部提出,要积极指导和支持各类职业教育院校制定学校人事制度改革方案,主动做好相关的政策衔接工作和聘用制推行工作。要按照相关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的要求,制定符合实际需要的各类职业教育院校教师职务评聘办法。特别要针对职业教育院校教师的特点,制定好相应的评价标准条件和评价办法,对专业实践性较强的教师,可根据有关规定,评聘第二个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积极推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积极配合做好职业教育院校毕业生取得相应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工作,制定适合职业教育院校毕业生特点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的取得办法,进一步落实好职业技术学院和具备条件的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实行免试部分科目的政策,逐步实现职业教育院校相应的学历证书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相衔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提出,修订《职业分类大典》,开发新职业标准和培训教材,打造一批在经济区域内、行业内具有示范性、辐射性、综合性和品牌效应的国家高技能人才训练基地。积极推动就业准入立法工作,进一步完善技术技能职业岗位就业准入制度。加大对技能人才表彰奖励力度。

  农业部提出,要把农民科技培训落到实处,重点实施绿色证书工程、青年农民培训工程、新型农民创业培植工程和农业远程培训工程,积极推进“农科教结合”。大力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出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项目检查验收办法》。

  国务院扶贫办今年将在革命老区和贫困地区建立1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示范基地,明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在扶贫资金的使用上,将不断加大对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支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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