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首页 | 教育政策 | 教育法规 | 教育文献 | 教育机构 | 教育统计 | 领导活动
 
您的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教育政策 > 高等教育 > 教学工作> 正文
教育部关于成立2007-2011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四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2007年07月23日 作者: 来源:教育部网站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教育部关于成立2007-2011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四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高函[2007]12号

有关高等学校,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加强教育行政部门对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宏观调控,推进高等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对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与建设的研究和指导作用,我部决定组建2007-2011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4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教学指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是根据政治立场坚定、热心人才培养工作、学术水平比较高、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思想活跃、组织协调能力较强、作风正派、老中青三结合、促进分类指导等原则,经学校和有关单位申报,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选聘的。

  各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由我部颁发聘书聘任,任期从2007年 6月 30日起至2011年1月止。此次成立的是外语专业、艺术类专业、图书馆学学科及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外语专业和艺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下设有若干分委员会。

  三、教学指导委员会(含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秘书长1人。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由主任委员主持、副主任委员协助、秘书长协助主任和副主任委员处理日常工作。秘书长原则在主任委员所在高校聘请。

  四、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

  (1) 组织和开展本学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 指导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改革等工作。

  (3) 制订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4) 接受委托承担专业评估任务。

  (5) 接受委托承担本科专业设置的评审任务。

  (6) 组织师资培训、教学研讨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7) 完成教育部委托的其他任务。

  五、各高等学校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委员所在学校和单位要在工作量、活动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

  附件:2007年-2011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四个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名单 
             

教 育 部
二〇〇七年六月七日

1,2,3,4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组图:中国选手男子20公里竞走称雄
组图:中国选手男子20公里竞走称雄
sy.jpg
体育运动伴我成长
·宁夏举行国家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工作...
·解决大学生创业“五道坎”创业教育引入...
·海南:投入13亿发展职业教育帮扶经济困...
·清华大学已就业毕业生 半数投身国家重要...
·两岸教育界倡议:进一步扩大两岸教育交...
·铁道部要求重点组织好较大车站学生往返...
·我国首次组织中职学校骨干教师参加国家...
  相关链接
  ·教育部关于增补、调整教育部高等学校有关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成立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安全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成立2002年-2006年教育部高等学校外语专业等科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江西组建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特别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