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首页 | 教育政策 | 教育法规 | 教育文献 | 教育机构 | 教育统计 | 领导活动
 
您的位置:首页 > 资料中心 > 教育政策 > 职业教育 > 综合> 正文
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烹饪技能大赛的通知
  2008年03月18日 作者: 来源:教育部网站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烹饪技能大赛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8〕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08]3号)精神,现将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烹饪技能大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6月28日—29日,6月26日—27日报到。


    地点: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二、比赛项目与要求
   
    比赛项目:中餐热菜、中餐面点、中餐冷拼、果蔬雕。

    本届大赛按照以往全国烹饪大赛惯例,根据教育部颁发的中等职业学校烹饪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及烹饪专业的基本要求,制定大赛规程,并聘请中国烹饪协会推荐的有关专家组成裁判委员会,对选手作品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

    三、组织领导

    承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中国烹饪协会。

    本届大赛在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领导下,成立由主办、承办单位和各参赛省(市、区)代表队领队组成的执行委员会,负责比赛组织工作。执行委员会下设竞赛活动办公室、资格审查委员会、裁判委员会。

    执行委员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杨  柳(中国烹饪协会常务副会长)


    副主任委员:孙应武(中国烹饪协会副会长)


    刘宝民(教育部职成教司德育处副处长)


    刘景连(天津市教委职成教处副处长)


    邸春生(中国烹饪协会大赛活动办公室主任)


    郝维刚(天津青年职业学院院长)


    委员:各参赛省(市、区)代表队领队

    四、组队和报名

    本届大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和计划单列市教育局经过选拔组成代表队。

    (一)大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参赛,请各地职成教处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本项大赛参赛事务的协调和领导工作。

    (二)参赛资格。选手为中等职业学校烹饪及其相关专业的2008年在籍学生,不限性别、年龄、年级。

    (三)各参赛代表队参赛选手限报6名。参赛选手须填写报名表,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审核并加盖公章。请将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学校名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用)一并寄到大赛组委会。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截止日期为5月20日,逾期不予报名。

    (四)每名参赛选手限报两项比赛,考虑到赛程和场地的限制,参加热菜和面点比赛的选手只能选报其中一项,如果兼项可选择冷拼或果蔬雕。

    (五)大赛筹备处设在天津青年职业学院。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西路43号;邮编:300191


    联 系 人:杜建平、左春雨


    联系电话:13920919771、13102105646 ;022--23627636 


    传    真:022--23627666


    E-mail: jeffley@sina.com

    五、经费

    1.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共同筹集。


    2.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3.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大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和必要的交通等,由承办单位提供。请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队伍,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其它有关事宜,可向大赛筹备处询问。

 

    附件:1. 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烹饪技能大赛规程(略)


    2. 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烹饪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略)


    3. 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烹饪技能大赛回执(略)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爱心社的大学生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这里的学生宣讲奥运知识。谢希瑶马媛/文本报记者王鹰/摄
组图:大学生捡废品献爱心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链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成立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和执行委员会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汽车运用与维修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美容美发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电工电子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服装设计制作与模特表演技能大赛的通知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特别推荐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