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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2008年03月18日 作者: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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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8〕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08]3号)要求,现将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6月26日—30日,26日报到, 27日—28日比赛。

    地点: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与一经路交汇口)。

    二、比赛项目与要求

    比赛项目:数控车,数控铣。

    本届比赛根据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数控类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及数控操作工高级工职业技能鉴定标准基本要求,组织相关专家制定“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规程”(见附件1)。

    三、组织领导

    本届比赛在“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主办单位: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天津市教委、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

    承办单位: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

    执行委员会:主任委员:向辉(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部长)


    副主任委员:张志坤(教育部职成教司成教处处长)


    陈吉红(华中科技大学国家数控系统工程技术究中心主任)


    赵京华(天津市机电工业控股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刘景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副处长)


    李玲玲(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人力资源部处长)


    李一扬(教育部职成教司成教处调研员)


    宋春林(天津市机电工艺学院院长)


    委    员:各参赛代表队领队

    四、组队与报名

    比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为单位经过选拔组建代表队参赛。请各地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负责参赛事务的领导和协调工作。

    (一)各代表队每个比赛项目限报2人,共计4人。各代表队总人数不得超过7人(包括领队、选手、指导教师等)。

    (二)报名对象为2008年在籍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限性别、年龄、年级。

    (三)各地负责参赛选手资格审查工作,并报送以下材料:

    报名表(见附件2),免冠正面大1寸照片5张(照片背面写上学校名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用),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

    各地负责填写大赛回执(见附件3),并于2008年5月20日前将上述材料报至大赛筹备处。材料不全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本届大赛筹备处地点:天津师范大学八里台校区。

    电话:022—23344991


    联系人:项  琳   15302186266


    芮志彬   15302188387


    邮  箱   tjjnds@163.com

五、其他

    比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

    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本“通知”已载于教育部网站,可登陆http://www.moe.edu.cn“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下载相关表格。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 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规程


    2. 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3. 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数控技术技能大赛回执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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