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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的通知
  2008年03月18日 作者: 来源:教育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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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的通知

 

教职成司函〔2008〕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推动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展示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应用类专业的办学成果,引导学校加强学生计算机职业技能训练,激励学生爱岗敬业、自强不息,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教职成函[2008]3号)精神,我部与信息产业部决定今年于6月下旬在天津市举办“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6月28日—29日,26日—27日报到。

    地点: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大新街183号)

    二、比赛项目与要求

    本届大赛设“企业网络搭建及应用”(团体项目)、“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团体项目)及“动画片制作”(单人项目)三个比赛项目。

    28日上午进行“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和“动画片制作”比赛,下午评判成绩;29日上午进行“企业网络搭建及应用”比赛,下午评判成绩。

    本届大赛结合中等职业学校培养目标和教学特点,邀请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等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裁判委员会,分赛项对参赛选手的相应技能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

    三、组织领导

    (一)承办单位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信息产业部人事司、天津市教育委员会

    (二)协办单位

    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神州数码网络有限公司、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中国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中国电脑教育报社

    (三)大赛执行委员会

    本届大赛设立赛项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大赛执委会”),由“2008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和大赛执行委员会统一领导。本大赛执委会由主办、承办、协办单位和各参赛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负责人组成,下设资格审查委员会、裁判委员会、秘书组、会务组和大赛筹备处。本大赛执委会构成如下:

    主任委员:葛维威(教育部职成教司学校管理处处长)

    副主任委员: 蒋红兵(信息产业部人事司专业人才工作处副处长)

    刘培俊(教育部职成教司学校管理处副处长)

    刘景连(天津市教育委员会职教处副处长)

    云景乾(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院长)

    刘中东(星网锐捷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

    徐涛(神州数码网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蔡烨(中国电脑教育报副社长)

    委 员:徐玉斌(信息产业部电子教育与考试中心主任)

    张城(天津市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人事教育部部长)

    张福强(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董群朴(北京市信息管理学校书记)

    本届大赛各地代表队领队

    四、组队和报名

    本届大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经过选拔组成本地区参赛代表队,统一组织报名。

    (一)组队方式

    大赛以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为单位组队参赛,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1名职成教处负责人任本地区代表队的领队,全权负责本项大赛参赛事务的协调、管理和领导工作。

    (二)参赛选手资格

    选手为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及其相关专业的2008年度在校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大赛不分年级、年龄。不符合参赛资格的学生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并追回有关荣誉和奖品。

    (三)代表队人数要求

    由于条件有限,各地代表队总人数不得超18人(包括选手、工作人员、指导教师等)。“企业网络搭建及应用”赛项为团体项目,每2人一组,每代表队限报一组,1名指导教师。“园区网互联及网站建设”赛项为团体项目,每3人一组,每代表队限报一组,1名指导教师。“动画片制作”为单人项目,每代表队限报2名选手,1名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允许选手兼报项目。

    (四)报名注意事项

    参赛选手须填写《大赛选手报名表》(见附件2),须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计划单列市教育局审核并加盖公章。请将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学校名和选手姓名,供制作证件用)一并寄到大赛筹备处。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报名截止日期为2008年5月20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后不得更换参赛选手,若比赛现场发现参赛选手与报名表不符,将取消比赛资格。

    大赛筹备处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天津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大新街183号);邮政编码:300132;联系人:张福强、孙敬东。

    联系电话:022-26583598   022-26583567

    小 灵 通:022-81553568   022-81553605

    传    真:022-26583669

    电子邮件:81553568@163.com

    五、大赛经费

    本届大赛经费由主办、承办和协办单位共同筹集。大赛统一安排食宿,费用自理。大赛期间的比赛场地、市内交通等,由承办单位提供。


    大赛期间,各代表队须为每位参赛选手办理意外伤害险。

    请各地根据本通知精神积极组织参赛代表队,踊跃参加本届技能大赛。其它有关事宜,可向大赛筹备处询问。

    附件:1.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规程
    2.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选手报名表
    3.2008年全国中等职业学校计算机技能大赛回执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
二○○八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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