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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现校园文化风采 打造艺教名校品牌
推广素质教育成果 构建和谐教育环境
“魅力校园”第三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 第八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节目征集启事
魅力校园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自2001年起已连续成功举办七届,受到学校的普遍欢迎,逐步成为教育系统有影响的文化品牌。 主办单位 中国教育学会 中国教育电视协会
支持单位 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国教育报 中国艺术报
播出单位 中央电视台 中国教育电视台 各省教育电视台
网络支持 新浪视频 中国艺术教育网
活动宗旨 展现校园文化风采 打造艺教名校品牌 推广素质教育成果 构建和谐教育环境
节目征集 面向全国(含港、澳、台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青少年培训等。
节目要求 校园风采,健康活泼;贴近师生, 贴近生活;迎春特色,欢乐祥和;提倡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民族特色的原创性节目。
节目形式 声乐、器乐、舞蹈、戏曲等所有艺术形式。
节目报送 不收节目评审费,节目需制成VCD或DVD光盘。
汇演初评 由专家评委会根据录像,评选出“魅力校园第三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优秀节目赴京汇演。
赴京汇演 入围汇演并进京的单位颁发“魅力校园2007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单位”证书、奖牌,并向校长颁发“魅力校园2007全国校园文化先进工作者”证书。参加汇演的节目,专家评委会现场评比,评选出 “魅力校园第三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暨第八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优秀节目奖、优秀编导(指导)奖、优秀演员奖,分别设金、银、铜奖。另特设优秀组织奖、特色节目奖、创新编导奖、精神风貌奖、网络最佳节目奖。
荣誉奖励 汇演期间将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颁奖大会;中国教育电视台、各省教育电视台将播出汇演盛况;《中国教育报》、《中国艺术报》、新浪视频等媒体给予宣传和报道;赠送《魅力校园第三届全国校园文艺汇演》光盘和纪念画册;并邀参加2008年即将举办的魅力校园系列活动。
特别邀请 邀请十位对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和创新做出贡献的校长(教育工作者),莅临晚会现场向电视机前的全国人民拜年;征集反映奥运题材的美术作品,邀请优秀作者参加晚会《同一个梦想》长卷展示。
校园春晚 从获得汇演金、银奖中选出不同艺术形式的精品节目参加第八届全国校园春节联欢晚会。
晚会由中央电视台导演、录制,著名主持人倾情主持,春节期间在中央电视台、中国教育电视台隆重播出。 报送截止 2007年12月15日
咨询电话 010-62251845 62257567 邮箱:mlxywh@126.com
详情登录 中国艺术教育网(www.chinaartedu.net) 正式文件函索即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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