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在川招生总计划为289859名,其中在非延考区的各类招生计划为233499名。
在非延考区各类招生计划中,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计划共计205375名,占总计划的87.96%;非延考区普通类计划中文科72053名,占 35.08%,理科133322名,占64.92%;本科96111名,占46.80%,高职(专科)109264名,占53.20%。非延考区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本科)计划1143名,对口招生的高职(专科)班计划为4231名。
【录取批次】六个批次录取
普通院校的录取分为六个批次,即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高职(专科)第一批、高职(专科)第二批录取院校。
提前录取院校含军队(武警)院校、国防生招生院校、公安院校、教育部直属师范本科院校、空军和民航招飞院校、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和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本科第一批为教育部直属高校、“211”工程建设院校、部省共建的原部委重点高校、经批准参加第一批录取的高校和专业;本科第三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科第二批为除本科第一批和第三批之外的普通高校。
高职(专科)第一批为普通本科院校的高职(专科)、独立设置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和经批准参加本批录取的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专业,高职(专科)第二批为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高职学院、民办高校和成人高校的普通高职(专科)。
【志愿填报】8日开填志愿
普通高等学校的本、专科及预科各批次志愿,以及对口招生的职教师资、对口高职班和参加“一类模式”考试的院校的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8日~12日。
2008年提前批设置一个本科第一志愿、两个平行的本科第二志愿,一个专科志愿和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高职(专科)第一批、第二批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和两个预科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考生在填报志愿前,须认真阅读2008年版四川《高考指南》上册第26页上的〈志愿卡〉填卡说明。
【国防生】 年龄在20岁以下
按照要求,报考国防生的考生,应是思想品德优良,符合军队院校招生政治审查的有关规定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年龄在20岁以下(截止到2008年8月31日)、未婚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国防生在普通高校学习期间享受军队提供的“国防奖学金”。录取为国防生后,培养高校、学生本人和中国人民解放军驻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三方签订《国防奖学金协议书》。
【定向生】 西藏就业有望降40分
根据规定,各高校在安排定向生就业招生计划时,要首先落实定向生就业协议。有定向就业招生任务学校的定向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定向就业单位在其非定向招生计划后一并公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面向全省招生。
填报了定向西藏就业志愿的考生,必须在填报志愿后赓即向县(市、区)招办递交由考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的考生书面申请书;录取时,若调档线上定向西藏就业计划生源不足,可在学校调档分数下40分内录取。已录取考生到校时,须与学校签订“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后方可办理新生注册手续,拒签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相关责任由学生自己承担。学生本科毕业后,全部到西藏工作,且在藏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
国家对注册入学的定向西藏就业的学生,在学习、住宿、教材、伙食、军训服装和体检等费用方面给予补助。
【免费师范】5所高校在川招生
2008年有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等5所高校在川招收免费教育师范生,均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这些院校的招生专业名称后注明有“师范”,且未标明收费标准的,即为实行免费教育的师范专业。
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免缴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十年以上,否则,须按规定退还你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
【“民族班”】毕业后全部回川择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下达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民族预科班、民族班、内地西藏班和内地新疆高中班来源计划的通知》(教民厅函[2008]1号)规定, “民族班”(已在有关专业后注明“民族班”)学生从参加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少数民族考生中录取,学生毕业后全部回四川省择业。
【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
鉴于四川省2008年招生工作的特殊性,经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办公室同意,公布军队(武警)院校和国防生招生计划时,只公布各院校在川分文、理科在延考区和非延考区招生计划总数。公布各院校在川招生专业及专业计划数时不再分延考区和非延考区,只公布各院校在川分文、理科招生专业及专业计划总数。录取时延考区和非延考区同时录取。按照各校分割后的延考区和非延考区分文理科计划总数以及考生院校志愿划定调档线并分别进行投档,院校根据其在延考区和非延考区的招生计划,在已投档考生中,依据考生专业志愿和成绩择优录取。

2008年部分高校录取灾区考生照顾政策
清华大学:按照教育部要求,对四川招生计划增加2%,然后再按照1比4的比例,将20%的计划用于招收灾区学生。
中国政法大学:将原提档比例低于105%提高为105%比例提档,考生进入提档线后一律不退档,予以全部录取。
兰州大学:灾区考生考分达到学校在考生所在省区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重点线),可优先录取。
中央民族大学等6所民族院校:向四川、甘肃延考地区追加80名少数民族预科计划,主要用于录取北川羌族自治县、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南藏族自治州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 (来源:人民日报 黄晶晶整理)

【一线报道】灾区高考生:我要用高考证明自己
“我给你看一下他们的留言,你就知道学生是好样的。”陶秀国想了一个好办法来鼓舞士气——让学生在“相信自己”的大红条幅上写下临考前最真实的感受。“既然选择了远方,就不怕风雨兼程,我要用高考证明自己。”“灾难终将过去,抓住现在,青春无悔。”>>[详细]
灾区高考生心理紧张 医生主动谈心帮助孩子
为了打开学生的心扉,王兵向孩子们讲了自己最不愿意触及的记忆——7年前,与他一起生活多年的妻子患白血病去世了,当时自己很伤心,但生活还要继续。他告诉孩子们,自己是1977届大学生,经历过很多困难,但都挺了过来;这次地震也将为他们的人生增添一笔精神财富,因此要微笑去面对。>>[详细]
地震重灾区高考生获生活补助 持续到高考结束
当得知地震重灾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推迟一个月举行高考的决定后,近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向四川、甘肃、陕西地震重灾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下拨1260万元生活补助款,受益的应届高中毕业生达十余万人。所有延考区考生每天补助10元伙食费,一直到高考结束。>>[详细]
地震重灾区十万余名应届高中毕业生获得资助
本报北京6月17日讯(记者焦新)记者6月17日获悉,教育部、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再次向地震重灾区应届高中毕业生下拨1260万元生活补助。前后两批共拨款2730万元,受益的地震灾区应届高中毕业生达十余万人。>>[详细]
高校招生向灾区倾斜 延考区和非延考区川1:4 甘1:9
据了解,有关高校按四川、甘肃两省重灾区延期高考的考生人数占全省考生总数的比例,将四川、甘肃两省延考区与非延考区招生计划原则上分别按1∶4和1∶9分配。>>[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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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统筹增加灾区高招计划 部分破格录取
中国教育新闻网讯 教育部5月26日在08年第5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有关领导介绍,2008年要妥善做好灾区学生升学考试工作。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还表示,教育部将统筹协调各有关高校增加灾区招生计划,对在抗震救灾当中表现突出的考生,将予以破格录取。>>[详细]
教育部:各有关高校面向四川省招生计划增加2%
记者5月28日从教育部了解到,教育部已下发正式文件,要求各有关高校面向四川省的招生计划,在原招生计划的基础上增加2%。 文件还要求高校在延迟考试的受灾地区的招生专业应有一定的覆盖面。>>[详细]
教育部: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高考生将破格录取
针对社会各界关注的灾区考生高考政策,在5月2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说,教育部正统筹协调在川招生的近1400所高校,增加灾区招生计划,对在抗震救灾当中表现突出的考生,将予以破格录取。>>[详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