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 | 高考 | 中考 | 考研 | 自学考试 | 英语考试 | 资格考试 | 四六级考试 | IT认证
 
您的位置:首页 > 考试频道 > 资格考试> 正文
教育部:各考点不得受理中小学生PETS报考
  2007年05月14日 作者:陈喆 张灵 来源:京华时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中小学生英语考级被叫停 各类等级考试都应限龄

 

  5月11日,教育部宣布,各级教育考试单位要重申有关要求并进一步明确规定,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简称PETS,俗称“公共英语考试”)不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各地考点不得受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集体或个人报名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

  教育部办公厅在通知中指出,近几年, 一些地方中小学生,特别是小学生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人数有所增加,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重了学生的课业负担,不利于素质教育的实施,也不符合英语等级考试的目标要求。

  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免试就近入学的规定,不得以各种形式的考试、考核、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和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等各种公共考试成绩作为招生依据。

  培训机构:将适时调整培训方向

  5月12日,获悉全国英语等级考试不再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考的消息后,巨人学校校长尹雄表示,出台这样的政策是一件好事。学校不会因此出现生源减少,但学校将适时调整培训方向,引导家长和学生选择真正培养英语能力的课程。

  作为北京市最大的少儿英语培训机构,巨人学校目前约有6000名中小学生接受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培训。尹雄介绍,单从教材看,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的教材是一本很符合成人英语学习规律的教材,而对于初中以下的学生来说,这样的教材并不适合他们。但在社会潮流的趋导下,尤其是一些名校在录取时参考英语等级证书的“潜规则”影响下,还是有很多家长执意为孩子选择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的培训。

  “政策调整后,将有助于孩子真正从应试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尹雄说,学校将根据政策的变化,对培训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多开设实用性英语课程,向家长推荐剑桥少儿英语等真正适合中小学生的课程。

  考试机构:中小学生考生占60%

  北京市的英语等级考试报考工作主要由北京市教育考试指导中心承担。该中心有关负责人5月12日表示,目前还未接到教育行政部门的书面通知,一旦拿到文件后将认真贯彻教育部的文件精神,并结合北京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如何鉴定报考者年龄将是关键。

  该负责人介绍,近两年,全国英语等级考试报考人数持续升温,2007年3月的考试中,约4.8万名考生参加考试,中小学生占到了60%左右。由于此前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并未对考生年龄提出明确规定,因此组考部门也未对报考者年龄提出具体要求。

  由于目前教育部的文件中对具体的操作程序并没有详细介绍,该负责人表示具体执行程序还不能确定。据他分析,今后报名时可能会要求考生出示年龄和相关学历证明。对于一些符合报考条件却没有身份证的考生,可能会需要提供户口簿等来证明。

  ■专家评点

  各类等级考试都应限龄

  2007年3月,北京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北京一中原校长王晋堂就曾呼吁各种英语等级考试要“限龄”。5月12日,王晋堂对教育部的新政策评价为——“很明智”。他同时建议,对一切接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报考的各类等级考试都应采取“限龄”的做法。

  王晋堂说,英语等级考试限制中小学生报考与提倡电影分级是同一道理,都是符合少年儿童身心发展的需要。英语等级考试之所以热,与小升初的择校有关,也是教育资源不平衡的一种表现。限制中小学生报考后,一些学校以开设英语实验班为名变相“掐尖”的行为也应得到限制。对一些学校招收特长生的做法也应该及时给予纠正,取消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参与各类等级考试,不能让孩子为了拿各种证书而失去了快乐的童年。(记者 陈喆 张灵)

(责任编辑   江翠红)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入园“摇号”:几多欢喜几多忧
入园“摇号”:几多欢喜几多忧
给留守孩子一个温暖的家
给留守孩子一个温暖的家
·首都社科理论界学习方永刚先进事迹座谈...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做客中国网畅谈教育热...
·李肇星就美国大学校园枪击事件向赖斯致...
·香港高校首次获准有资格向国家申报重点...
·首批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特点评述(...
·东华大学:新校区建设实现5年负债“零...
·“语文”回大学必修课堂 师资教材问题...
  相关文章
  ·【考生须知】国内8类大型英语考试知多少?
·【考试快递】英语考试知多少
·【考试快递】英语考试知多少
·考级“烤”糊了多少童年的梦?
·小学生成公共英语考试主力军 PETS变味了(图)
·北京春季英语等级考试 3万娃娃考生成为主角
·山西2007年报考PETS者达12549人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资格考试直通车
  特别推荐
  ·2006年各地中考语文综合...
·备战中考:初中化学基础...
·2006北京中考完全手册之...
·2006北京中考完全手册之...
  报考指南
 
  招生信息
  ·天津2007年艺术体育类高...
·北京:3年内中小学特长生...
·教育部:初中招生人数首...
·四川:高中招生将实施改...
·北京中招推新举 录取总分...
·【中考快递】2007年北京...
·北京市教委:示范高中跨区...
·沪升学增综合素质评价 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