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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的认定是教育行政部门的一项行政许可事项,不是“报考”,是“认定”。主要的条件是:
1、具有所申报专业相应学历,师范类专业可直接申报。
2、非师范专业须取得教育学、心理学两个学科合格并需要通过专家评审。
3、普通话通过测试取得相应等级。
4、身体符合相关要求。符合条件后可直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时间没有统一规定,可以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询问。 |
1、遵守宪法法律,热爱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符合毕业条件的毕业生(中专以上学历可申请认定初级小学教师资格、专科以上学历可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本科以上学历可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
3、非藏语言文学专业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乙等;藏语言文学专业学生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三级甲等。
4、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应达到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的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规定的要求。
5、试讲应达到合格要求。
6、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经医院体检合格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
1、申请人一次只能申请认定一种专业教师资格。
2、应届毕业生可在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或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教师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3、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应提交下列材料各一式二份:
(1)、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学校系部党总支出具的对本人思想品德鉴定(盖章有效);
(3)、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格检查表(一份可复印);
(4)、身份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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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史波涛
邮箱:ks@jyb.com.cn
中国教育新闻网招生考试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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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教师是太阳底下最光荣的职业”,那些有志于三尺讲台的人就会问了,如何成为教师呢?要想成为一名教师,除了基本的大中专毕业学历以外,还需要参加教师资格证书的认定考试,以下就是小编整理的有关教师资格认定考试的一些资料,希望能给那些想成为教师的朋友带来帮助!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