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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2007年10月20日 作者: 来源:人事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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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一)公共科目笔试

    1、内容。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

    2、时间地点。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为2007年12月9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本次考试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个别较大城市设置考场。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3、成绩查询。公共科目笔试的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可于2008年1月下旬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

    其中,对部分基层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特殊职位,最低合格分数线单独确定。

    (二)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中组部、人事部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人事部网站上统一公布。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将在人事部网站上统一公布。

    调剂的人选,将从考试内容相同的报考者中,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原报考职位规定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且符合拟调剂职位的分数线和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才可以参加调剂。

    调剂的报名办法等具体事宜可以登录招录机关网站或人事部网站查询。

    调剂结束后,报考人员可以登录人事部网站查询各招录机关的面试公告。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经招录机关同意后,可以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所需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可从人事部网站下载、打印。

    另,报考民航空中警察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首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按照一定比例参加面试、体能测试和专业训练。民航总局按照面试、体能测试、专业训练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在人事部网站公示。详细情况可登录中国民航总局政府网站(http://www.caac.gov.cn)和人事部网站查询。

    四、体检和考察

    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结束后,将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据一定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为:公共科目笔试总成绩占5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共占50%。

    五、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机关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综合考虑,择优确定,并在人事部网站公示。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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