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 | 高考 | 中考 | 考研 | 自学考试 | 英语考试 | 资格考试 | 四六级考试 | IT认证
 
您的位置:首页 > 考试频道 > 资格考试> 正文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2007年10月20日 作者: 来源:人事部网站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第一条  风湿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先天性心脏病、克山病等器质性心脏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不需手术者或经手术治愈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有心肌炎史者从严掌握);

    (三)心率每分钟5O-60次或10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  血压在下列范围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  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0g/L、女性高于80g/L,合格。

    第四条  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  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支气管扩张、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六条  严重慢性胃、肠疾病,不合格。胃溃疡或十二指肠溃疡已愈合,1年内无出血史,1年以上无症状者,合格;胃次全切除术后无严重并发症者,合格。

    第七条  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乙肝病原携带者,经检查排除肝炎的,合格。

    第八条  各种恶性肿瘤和肝硬化,不合格。

    第九条  急慢性肾炎、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十条  糖尿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等内分泌系统疾病,不合格。甲状腺功能亢进治愈后1年无症状和体征者,合格。

    第十一条  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夜游症、严重的神经官能症(经常头痛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等),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二条  红斑狼疮、皮肌炎和/或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三条  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四条  颅骨缺损、颅内异物存留、颅脑畸形、脑外伤后综合征,不合格。

    第十五条  严重的慢性骨髓炎,不合格。

    第十六条  三度单纯性甲状腺肿,不合格。

    第十七条  有梗阻的胆结石或泌尿系结石,不合格。

    第十八条  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九条  双眼矫正视力均低于0.8(标准对数视力4.9)或有明显视功能损害眼病者,不合格。

    第二十条  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在佩戴助听器情况下,双耳在3米以内耳语仍听不见者,不合格。

    第二十一条  未纳入体检标准,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其他严重疾病,不合格。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大学生关注十七大胜利召开
大学生关注十七大胜利召开
北京小学生开展奥运倒计时宣传活动(图)
北京小学生开展奥运倒计时宣传活动(图)
·清华和人大学生热议十七大报告:让我们欢...
·07中国科普报告:北京青少年科普环境全...
·湖南:建设教育强省 让每个孩子读上书(...
·特稿: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 办好让人民满...
·十六大以来我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取得新...
·湖南高中新课改后08高考方案年底或年初...
·新闻圆桌: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如何更“健...
  相关文章
  ·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08年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
·被开除公职者、考试作弊者等不得报考公务员
·中央机关及直属机构0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大学城掀起报考公务员热潮 参考书一度脱销
·梦想被现实套牢 挤过公务员考试独木桥的困惑
·专家谈2007年公务员复习备考四大基本环节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考试政策
  ·解读2007高考招生少数民...
·虚假保送生将取消高考资...
·北京:高中春季会考成绩...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国家助学贷款指南(图)
·陕西高招录取保护残疾考...
·安徽今年高考加分政策变...
·考研复试可二次调剂
  考试参考
  ·2008年同等学力考生考研...
·【本网独家制作】2008年...
·2007年司法考试(北京市...
·07年10月在职硕士联考17...
·四川大学今年新增3专业 ...
·浙江大学高招亮点:生物...
·复旦大学为突出公平 今...
·中国人民大学新增管理科...
  考试专题
  ·2008年同等学力考生考研...
·【本网独家制作】2008年...
·07年高考复读专题
·高考专题:给落榜生打开...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
·备战2008教育学研究生入...
·高招指南:报考国防生政...
·高考考试安全漫谈
  考试提醒
  ·2008年同等学力考生考研...
·【本网独家制作】2008年...
·2008年考研初试日期和时...
·2007年司法考试(北京市...
·07年注册会计师资格认证...
·2007年在职读硕全国联考...
·2007年6月23日大学英语四...
·北京:"公考"成绩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