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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不慎丢失了,应如何办理补领手续?
  2008年02月21日 作者: 来源:北京市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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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补办证书程序如下:

  1)应向市人事考试中心证书管理科提供以下材料(均须原件):

  ①当事人要求补办证书的申请(写明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并详细说明补办原因);

  ②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的证明;

  ③身份证、2张2寸免冠照片。

  2)填写《资格证书补办申请》。

  3)经审核符合补发证书者,持市人事考试中心开具统一格式介绍信到北京市人才市场报社办理登原证书作废声明的手续。

  4)收到刊登当事人证书作废声明后,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将当事人的补办证书材料及声明原件统一留存。

  5)当事人接到领取新证书的通知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到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证书管理科领取新的证书。

  6)办理时间:每年三月、九月全月工作日内受理补办手续,超过该期限申请补办的,视为下一批申请办理。

(责任编辑 史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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