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 | 高考 | 中考 | 考研 | 自学考试 | 英语考试 | 资格考试 | 四六级考试 | IT认证
 
您的位置:首页 > 考试频道 > 资格考试> 正文
浙查出首名公务员面试"枪手" 考生笔试第二名
  2008年03月27日 作者:夏秋华 解亮 来源:浙江在线-今日早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永嘉人陈某,2005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今年,他参加了瑞安市公安局法律专业职位的公务员考试。该局要招5名法律专业公务员,在参考的108人当中,陈某笔试成绩排名第二。

  3月22日是面试的日子,有考生发现,到场的这个“陈某”,与前几天参加体能测试的陈某,好像不是同一个人。

  面试结束,“陈某”被再次请进考务室,这一次特殊的“面试”,让“枪手”露了馅。

  昨天(3月26日,下同),浙江省人事厅公务员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这还是浙省首次在公务员面试中查出“枪手”。

  长得不像的考生被质疑

  3月22日,2008年瑞安市公务员招考面试,在全市6个考点同时举行。

  上午7时20分,报考瑞安市公安局法律专业职位的考生,相继进入候考室。

  考生“陈某”坐在角落里,一言不发,表情严肃地等待身份核对。

  考场工作人员看着“陈某”的身份证和通知书,发现通知书上的照片,贴得有些不平整。一般这样的考试,每道工序都有标准,这样“粗糙”的做工……工作人员起了疑心。

  这时旁边有考生嘀咕了一句:“前几天,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好像和他长得不太像嘛,不会是‘枪手’吧?”

  只听说笔试有人找“枪手”,面试也敢找人代考?监考人员有点不大相信,他试着和“陈某”沟通,但他始终沉默不语。

  这样的场景,让大家为难了:如果一再逼问,弄错了会干扰考生的心情,进而对面试造成影响,肯定不妥;但如果真是“枪手”,让他进去面试,对其他考生又不公平。

  时间紧急,最后监考人员决定:“虽然这个‘陈某’有作弊嫌疑,但毕竟公务员考试对一个人的前途影响太大了,还是要谨慎点,让他先面试吧。”

  研究生充当面试“枪手”

  面试结束后,“陈某”被再次请进了考务室。

  监考人员询问“陈某”身份信息,他仍默不作声。面对质问,他反驳道:“我有权保持沉默。”

  问不出“口供”,只能寻求物证。工作人员调出考生陈某报名时的原始资料,进行细致比对。同时告知瑞安当地警方,核实眼前这位“陈某”的身份证信息。

  结果发现,此“陈某”果然不是真的,身份证是假的,面试通知书上的照片也被换过了。

  接着从警方那里反馈来消息:“枪手”姓汤,是北京某高校在读研究生。

  事发后,有关人员再三联系考生陈某,但一直没有回音。

  面试结束拍集体照存档

  事后,瑞安市人事局副局长陈兰霞有点惋惜地说,陈某笔试成绩其实不错,可以说大有希望,然而这种做法让人匪夷所思,结果害人害己。

  害人不假。“枪手”汤某被行政拘留5天。

  害己更甚。温州市人事部门已将相关材料上报省里,陈某5年内都不得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

  “现在公务员考试竞争这么激烈,除了我们检查很仔细之外,考生间也会相互监督,想蒙混过关很难的。”瑞安市人事局一名工作人员说。

  出了这样的事,也给人事部门提了醒。今后面试结束,他们还要给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拍一张集体照留存,“万一还有漏网之鱼的话,事后比对审查,也能把他找出来。就算被用人单位录用了,我们也会取消其资格。”瑞安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有关负责人说。

  考生听信“内行”不敢去面试

  昨天下午,“枪手”汤某还在看守所拘留中。

  瑞安公安局治安大队张队长说,汤某还交代了一个代考细节,原来陈某在参加面试前,特意找了一个公务员面试培训班,想给自己增加“资本”。

  “培训班老师给陈某做了几次面试测评,结果成绩都不是很好,让他失去了信心,所以想到找‘枪手’,希望最后博一把。”张队长说。

  记者了解到,每年的公务员招考中,都会有一些笔试成绩不错的考生,因为紧张、表达能力差等原因,在现场答非所问,甚至不知所措。很多人担心遭遇这样的情景,都会将希望寄托在考前临时培训班上。早报也曾对社会上一些高价“公务员面试培训班”做过调查报道,很多的人临到面试现场才发现,老师教的所谓“模板”,根本套不上。

  培训本来是增加面试自信,发现不足就尽量弥补。但过于依赖所谓的培训,反而会增加不必要的心理负担。毕竟,培训者不是考官,每个人的思想又不同,如果培训到连面试的勇气都没有了,即使考上,以后又如何在实际工作岗位上担当重任?

  新闻链接

  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去年11月印发的《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规定,加大对违纪考生的处理力度,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二条(2)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夏秋华 解亮)

 

(责任编辑 史波涛)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爱心社的大学生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这里的学生宣讲奥运知识。谢希瑶马媛/文本报记者王鹰/摄
组图:大学生捡废品献爱心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公务员面试不如改为试用期
·公务员面试过来人给考友的八大友情提醒
·08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真题汇总(1月16-2月25日)
·为“土”而气就真是“土气”了
·08年国家公务员面试真题汇总(1月16-2月25)
·民航中南地区管理局公务员调剂面试公告
·地质调查局招考人员面试递补人选公告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考试政策
  ·北京高考照顾政策微调
·内蒙古加强治理高考移民 ...
·2008年高招政策新亮点
·法律硕士:最纯粹的跨专...
·六类考生可被保送上大学
·2008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职...
·专题推荐:2008年国家公务...
·2008"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
  考试参考
  ·历年考研复试国家控制最...
·[关注]2008年全国高考平...
·《招生考试E周刊》第二期
·2008年高招政策新亮点
·2008年港校内地研招专题
·携笔从戎奔前程——军校...
·博古通今 品位风流——中...
·教育部公布2007年全国高...
  考试专题
  ·2008年各地高考报考人数...
·填报志愿时间及录取批次...
·《招生考试E周刊》(第15...
·《招生考试E周刊》(第14...
·《招生考试E周刊》(第13...
·《招生考试E周刊》(第12...
·《招生考试E周刊》(第11...
·《招生考试E周刊》(第10...
  考试提醒
  ·河南08年各月份考试日历...
·2008年各地高考志愿填报...
·09年考研流程解析
·08韩国语考试4月20日举行
·河南证券资格5月24日考试
·上海社工资格考试6月28日
·商务日语能力考试网上报...
·2008年考研初试成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