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报讯【记者 贾林娜】记者昨日从市教委获悉,本市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从本周六正式启动。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的人,才能被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
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除了高校教师资格外,一律面向符合相关申报条件、有志向当老师的人员开放。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也可以申请认定。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体检和教学能力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的人员才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实行属地化管理,由申请人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区、县教育局受理并认定;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及高校拟被聘用的教师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由市教委受理并认定。
资格种类和申报人员范围
今年本市认定教师资格的种类有: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等七种教师资格。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不向社会人员开放。
2008年本市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范围是:1.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为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或工作单位在天津市且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2.本市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在毕业前的最后一个学期,持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学业成绩单和其他申请材料,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权限,向就读学校所在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对通过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其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3.截止到2007年12月31日前补充到本市高等院校中尚未取得与其现教学岗位相一致的教师资格的在职教师,由任教学校统一组织,向市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责任编辑 史波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