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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29日 |
作者:安京京 |
来源:人民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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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安京京)北京市教委日前召开2007年北京中招计划工作会,北京市初中毕业生预计为10.2万人,初步确定北京市各类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规模为11万人。其中,普高计划招生6.7万人,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约4.3万人。在职教招生计划中,五年制高职教育招生规模约0.3万人,中专招生规模约1.8万人,职高招生规模约1.2万人,技校招生规模约1万人。
按照北京市教委的规定,北京市初中毕业会考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分开进行,所有要求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包括往届生,都必须参加2007年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2007年,中考由北京教育考试院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分区县阅卷。北京市统一招生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为120分,物理满分为100分,化学满分为80分,共计540分。体育测试和成绩评定由各区县按市教委统一标准考试,满分30分,也将计入招生考试总分。
由于部分区县初三毕业年级的部分学科尚未全部进入课改实验,2007年北京中考试卷仍旧分为“课标卷”和“大纲卷”两种。日前,各区县使用试卷的具体安排已经确定,同一区县的同一学科只能使用一种试卷。所有区县的数学和化学科目全部使用“课标卷”,语文科目除燕山地区外,18个区县全部使用“课标卷”,物理科目仅有通州区使用“大纲卷”,英语科目除东城、朝阳、海淀、丰台、怀柔和延庆6区县外,其余12区县以及燕山地区都使用“大纲卷”。
2007年北京市将继续进行示范性高中部分招生计划分配到初中校、招收优秀应届毕业生试验的工作,将扩大指标分配比例:示范高中分配到初中校的招生指标将达到5%至10%之间。市教委要求各初中校推荐初中生要按照“招优”计划的120%推荐,经“招优”学校综合衡量后确定录取名单。根据市教委的安排,示范性高中、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和民办学校可以适当跨区县招生,比例不超过各校招生计划的30%,一般普通高中不安排跨区县招生计划。示范性高中在安排跨区县招生计划时要适当扩大远郊区县招生数量,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此外,市教委有关负责人强调,2007年将严格实行“三限”政策,确保学校不会盲目增加计划。择校生招生将纳入招生计划管理并向社会公示。
原载 《北京日报》
(责任编辑 江翠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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