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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考考生更正基本信息所需要提供的材料
  2007年09月20日 作者: 来源:中国教育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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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更改身份证号,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新身份证号的出生日期与原来不一致的,考生应提交公安部门证明。

  2、更改姓名,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并分三种情况另增加提交其他材料:

  (1)考生已经正式更改本人姓名的,要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本姓名变更登记页复印件;

  (2)考生填错报名登记表的,或者网上报名后签字确认失误的,必须在参加当次考试前填报本表;超过期限的当次考试成绩无效。

  (3)当地自考办或农行网点录入姓名错误的,由录入员提交书面情况说明,交当地自考办负责人签字、盖章,报区招生考试院。

  3、更改相片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新相片由当地自考办负责重照并上传)

  以上所有的复印件必须由当地自考办核验原件,在复印件写上“原件已核”并由核验人签名。

  原载 南宁招生考试信息网

 

(责任编辑 史波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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