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首页 | 高考 | 中考 | 考研 | 自学考试 | 英语考试 | 资格考试 | 四六级考试 | IT认证
 
您的位置:首页 > 考试频道 > 自考 > 自考时讯> 正文
海南省:2008年4月份高教自考考试报名须知
  2008年02月26日 作者: 来源:海南考试局网站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接受在海南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报考。应考者根据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公布的开考专业、课程和考试计划安排参加考试,应自觉遵守海南省自学考试考场规则,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 报名时间

  自学考试的课程结业考试分为理论知识考试(又称笔试)和实践性环节考核两种。

  1、理论考试课程报名时间

  自学考试理论考试课程报名时间一年2 次,分别为3月1日至10日,9月1日至10日。

  2、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时间

  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时间一年2 次,分上半年和下半年各1次。本科段专业实践性环节考核的报名时间安排在每年的3月、9月的第二个星期,英语专业专科段、本科段实践性环节考核(专科段的“听力”、“口语”,本科段的“口译与听力”,“毕业水平”)报名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4月、10月的第一个星期,由各专业的主考学校负责组织考核。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报名时间一年一次,为每年的9月15日至9月30日。联系电话:66188895。

  ◆ 报名地点

  1、理论考试课程报名地点

  考生通过登陆海南省考试局网站上的“自学考试报名系统”选择报名地点并进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

  2、实践性环节考核报名地点

  报考实践性环节考核的考生到各主考学校的成教学院(或继续教育学院)报名。

  ◆ 报名对象

  凡在我省居住和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只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不受性别、年龄、民族、种族、职业、学历、身体健康状况及居住地的限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

  劳改、劳教人员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也可申请报考。

  ◆ 报考条件

  1、报考自学考试专科专业的条件

  对有特殊要求的专业,只接受具备相关条件的应考者报考。其他专业不受任何条件限制,考生可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自由选择专业,但提倡在职人员按学用一致的原则报考,提倡残疾者报考适合自己身体条件的专业。

  2、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的条件

  凡具备国家承认学历(指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的专科以上的毕业生均可直接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提倡专科毕业生报考相同的本科段专业;报考非同类专业本科段的专科毕业生,在修完所报本科专业的全部课程之后,按国家规定必须加试专科段专业的有关课程,具体要求按专业考试计划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考生必须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相应课程实践性环节的考核;考生的本科论文答辩、毕业设计、临床实习等考核,必须在所报考专业的全部理论课程考试合格后方可报考。

 

  海南省:08年4月份高教自考考试报名须知二

 

  海南省:08年4月份高教自考考试报名须知三

 

  海南省:08年4月份高教自考考试报名须知四

 

(责任编辑 史波涛)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爱心社的大学生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这里的学生宣讲奥运知识。谢希瑶马媛/文本报记者王鹰/摄
组图:大学生捡废品献爱心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北京:举办2008年高教自考网上咨询活动通知
·北京高教自学考试综合查询系统可查六类信息
·江西2008年高教自考新增8门适农特色专业
·2008年5月起江苏省高教自考将实行网上报名
·湖北省宜昌市2008年4月份高教自考考点确定
·北京市高教自考12门新开考课程考试大纲颁布
·辽宁省2008年4月份高教自考报名工作顺利结束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考试政策
  ·北京高考照顾政策微调
·内蒙古加强治理高考移民 ...
·2008年高招政策新亮点
·法律硕士:最纯粹的跨专...
·六类考生可被保送上大学
·2008年国家公务员招录职...
·专题推荐:2008年国家公务...
·2008"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
  考试参考
  ·历年考研复试国家控制最...
·[关注]2008年全国高考平...
·《招生考试E周刊》第二期
·2008年高招政策新亮点
·2008年港校内地研招专题
·携笔从戎奔前程——军校...
·博古通今 品位风流——中...
·教育部公布2007年全国高...
  考试专题
  ·2008年各地高考报考人数...
·填报志愿时间及录取批次...
·《招生考试E周刊》(第15...
·《招生考试E周刊》(第14...
·《招生考试E周刊》(第13...
·《招生考试E周刊》(第12...
·《招生考试E周刊》(第11...
·《招生考试E周刊》(第10...
  考试提醒
  ·河南08年各月份考试日历...
·2008年各地高考志愿填报...
·09年考研流程解析
·08韩国语考试4月20日举行
·河南证券资格5月24日考试
·上海社工资格考试6月28日
·商务日语能力考试网上报...
·2008年考研初试成绩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