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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留学人员可获科研资助 项目资助开始申报
  2008年04月17日 作者:袁锋 来源:海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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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留学回国人员从人事系统也可以获得科研资助,海南日报记者4月16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海南省2008年的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资助工作已经开始申报。

  2008年海南省仍采取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双轨申报的方式,除了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组织申报外,非国有企业也可组织申报。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外留学一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近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2、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4、申报项目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符合申报条件者,申报材料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人才管理服务处,截止日期为5月20日。(袁锋)

 

(责任编辑 盛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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