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驻华使馆签证处将于2007年10月25日实行生物特征指纹识别技术。要求申请人本人亲自前往英国驻华使馆在中国设立的12个“英国签证申请中心”进行指纹采集和递交签证申请材料。鉴于这一新规定,我“中心”本着方便公派留学人员,就近办理签证申请,统一管理的原则,特实行以下办法(申请签证和订购国际机票等事宜):
一、国家公派赴英留学人员须按照“中国留学网”中“公派留学”页面关于申请英国签证所需材料的要求进行准备,不需再邮寄或送至我“中心”。
二、办理程序:
(一)国家公派赴英留学人员须持由我“中心”出具的英文照会和经济担保原件,方可申请英国签证。分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直接到我“中心”出国处办理英文照会和经济担保。需携带的材料:
①《公派留学人员基本情况表》;
②留学基金委下发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
③《同意派出函》:
A.访问学者:留学基金委出国部开具。
B.“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研究生项目”录取的,本人所在高校开具。
C.留学基金委项目部录取和“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国际旅费资助人员,不需《同意派出函》。
④ 英国邀请方的邀请函复印件一份。如果申请“工作许可”类型签证,请同时附寄“工作许可”复印件一份。
2、通过邮寄方式办理英文照会和经济担保。留学人员将上述①②③④材料传真到我“中心”(传真:010--82303931),并汇出相关费用后,我工作人员会及时将英文照会和经济担保用特快专递方式邮寄给本人。
(二)留学人员持我“中心”英文照会和经济担保原件及其它申请签证材料,到就近的英国签证申请中心办理。
三、订购国际机票:
(一)签证办好后,留学人员须及时与我“中心”出国处联系订购国际机票。分以下两种方式办理:
1、携带护照原件、交纳我“中心”的出国手续费发票,直接到出国处办理订票手续。
2、将护照首页(有照片页)、签证页、填写好的机票订单传真至出国处(传真:010--82303931),或发送电子邮件至:chuguo@cscse.edu.cn
(二)机票确认后,工作人员会及时通知留学人员,并告知相关事宜。
四、领取机票:
(一)留学人员到我“中心”领取机票时须携带的材料:
1、公证过的留学基金委《资助出国留学协议书》1份。
2、留学基金委开具的“保证金存单”原件。
3、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原件。
4、护照原件。
5、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国处受理凭证。
6、如有改派、延期文件,须携带。
(二)留学人员预付申请签证的费用,持收据原件,在办理领取手续时予以报销。
五、邮局汇款注意事项:
汇款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5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汇款附言:英国照会
邮 编:100083
收 款 人:牛 芹
联系电话:010--82303995(因不同的公派项目收费金额不同,请务必在汇款前与工作人员确认)
六、英国签证中心各地地址
注:1、如英国驻华使馆签证处的要求有新的变化,我们将及时更新。
2、留学人员填写基本情况表时,通讯地址一定要准确无误,以便我们邮寄的材料您能及时收到。
(责任编辑 盛颖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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