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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留学骗局阴影靠什么
  2006年07月14日 作者: 来源:中青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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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幕一:如何留住客户。李先生说,在一定程度上,客户选择哪家中介要看咨询员给客户的信任度。为做成一个业务,咨询员会给客户很多口头承诺,给家长和学生留下好印象。而有些口头承诺是不会写到最终的书面协议里的,一旦客户与中介签订了协议,中介会在不同时期提出与口头承诺不一致的事情,如学校有变更了、原来免费的现在要收费了等等,并声称这是学校方面的变故,以推脱责任,取得客户的理解,客户这时也只有“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的份儿了。

  内幕二:如何推卸拒签的责任。一个意在留学的学生委托某中介办理出国留学,结果两次遭到拒签,锲而不舍的他找到了李先生所在的公司,结果成功签复。一样的材料,不一样的结果,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是否会遭到拒签要看材料是否齐全,格式是否规范等。那个学生遭拒签就是因为提供的材料格式不规范,显然第一个中介公司对此事是有责任的,但签证的情况普通老百姓并不了解,中介说什么客户就听什么,中介能说自己有责任吗?

  内幕三:中介内部相互争生源。李先生告诉记者,中国学生和家长一般对国外教育都不太了解,在很大程度上会听取中介的建议,中介往往抓住这种心理做文章。对于一个有意出国留学的学生而言,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学校意味着不同的结果,但由于利益的驱使,中介常常忽略了帮助学生、家长分析到哪个国家、哪所学校学习更合适这个环节,而是极力向其推荐自己代理的学校。同一个中介内部尚且如此,不同中介之间的竞争则更为激烈,这种竞争使得很多学生被介绍到本不适合他的学校。

  内幕四:学校质量良莠不齐。李先生所在的中介代理着几百家学校,只有一半比较适合中国学生。他所在的公司代理的有加拿大、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的学校,当然费用相对来说也不低,但并不是说这些国家、地区的学校都很好。

 

  内幕五:出国打工不容易。一般的中国家庭,送孩子出国往往要用掉家庭的所有积蓄,所以家长们更关心费用问题。相对于去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一年十几万的费用,在中介的“到日本打工很容易,可以边学习边打工”的宣传下,很多工薪阶层的家长往往更愿把孩子送到费用低的日本、韩国等国。而实际情况并没有这么乐观,但等客户发现为时已晚。

  受骗多与合同不规范有关

  青岛市警方从多年来查处的非法中介案中发现,一些非法中介公司的欺骗手法并不高明,但一些家长为送子女出国留学或到境外打工心切,导致上当受骗。

  据了解,早在2004年,教育部就发布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当时的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司长曹国兴在合同示范文本的新闻发布会上说,自费留学中介活动存在的经济纠纷或者上当受骗事件,一半以上与所签订的合同不公平或者不规范有关。

  示范文本公布后,对规范出国留学中介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然而,由于示范文本并非强制执行,一些留学中介机构并不告知消费者还有这样一个示范文本存在,签订合同时消费者便无从知道还可以参照示范文本的条款格式提出要求。

  据知情人士介绍,有的中介合同极其简单,中介公司提供的服务包含什么内容、办的是去哪个国家留学、有什么承诺、什么时候办成、交了钱办不成能不能退,都不清楚,中介提供什么样的承诺自己说了算。一旦有异议,依据这样的合同,消费者根本无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一位审了多起留学中介纠纷案件的法官对记者说,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不规范操作是引发诉讼的主要原因。有些连正式的书面协议都没有签订,学生出国留学费用和中介佣金的数额,竟完全靠“口头账”计算,这不但给法官裁判带来麻烦,消费者胜诉的可能性也因此大大降低。

  各部门出手规范留学中介

  针对消费者通过中介机构办理出国留学过程中财产受损的情况,工商机关、教育部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等部门,都作出了努力。

  2005年,国家工商总局修改后颁布的《经纪人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包括留学中介在内的经纪人,“违反本规定,工商机关将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处以违法所得额三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06年3月,教育部发布了2006年第一号留学预警:警惕一些中介机构以办理“护士到国外短期学习培训后就可以工作”为名进行欺骗活动。

  “不良记录上网”是教育部监管留学中介的手段之一。教育部涉外监管处负责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针对自费留学中介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教育部将采取四项具体措施:

  一是建立教育涉外服务和监管对外宣传信息网,公布有关政策、出国留学项目名单、合法中介机构名单及其业绩、受表彰或处罚情况,让学生明明白白选择;

  二是加强对境外教育机构的资质认证;

  三是通过行业协会制定行业规范和标准。

  4月10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留学路上陷阱多,全程审验防风险。

  教育部涉外监管处陶洪建处长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总的感觉,现在的留学中介比前两年从整体水平上提高了,中介的服务承诺完成情况也比过去好了,政府所做的事情大家也知道了。客观地说,中介还处在发展的过程中。

  他说,留学中介这个行业最重要的是标准要明确,有了标准服务质量就容易监督。针对留学市场现在已经有一些标准,如在网上公布外国学校的名单,中介基本的服务已有示范合同文本,哪个国家的学校出现问题政府会发布预警。

 

  但是这些落实到每一个签约客户的项目时,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还需要消费者进一步了解服务的关键点,维护自身利益。留学牵涉到大的环境、学校、留学中介提供的服务是否规范,这些方面政府已经颁布标准或信息了,在办理留学的过程中应该从多方面了解政策,了解市场,进行咨询,找到适合自己的办理留学手续的渠道,从而享受留学中介的服务并确保消费者的权益。

 

  原载法制网

                         (责任编辑 高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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