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首页 | 新闻专题 | 考试专题 | 招生专题 | 就业专题 | 留学专题 | 校园专题 | 传媒专题 | 法治专题
 
您的位置: > 正文
全国人大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03月18日 作者: 来源:新华社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新华社北京3月18日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8年3月1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肖扬院长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对最高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表示满意,同意报告提出的2008年的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深化司法改革,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审判监督,狠抓队伍建设,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周玲玲)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为奥运加油(图)
为奥运加油(图)
爱心社的大学生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这里的学生宣讲奥运知识。谢希瑶马媛/文本报记者王鹰/摄
组图:大学生捡废品献爱心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授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名单
·吴邦国: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胡锦涛: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踏上新的征程
·全国人大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精彩回顾
  ·西部地区“两基”攻坚目...
·庆祝第23个教师节特别专...
·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
·2006中国教育年度新闻人...
·2006高考必读
·2006高考作文专题
·2005高考必读
·纪念中国教育报创刊20年
  特别推荐
  ·2008年高校自主招生专题
·2007年教育盘点:感动-...
·专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008同等学历考研报考指...
·2008年考研报名指南大全
·2008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庆祝第23个教师节专题
·纪念恢复高考30周年
·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
·2007年两会专题报道
·2007年大学毕业生就业手...
·2007我的寒假生活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