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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08年03月23日 作者: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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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坚持把队伍建设作为战略任务常抓不懈,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专业化为方向,努力建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先后组织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等活动,通过警示教育等形式,引导检察人员深入查找宗旨意识、执法理念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增强为民执法、公正执法意识。建立执法档案制度,修订纪律处分条例,集中进行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清理和纠正违法插手经济纠纷等工作,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件严肃查处一件,解决了业务工作与队伍建设相关联的一些突出问题,促进了执法作风的改善。全国检察机关共有6539个集体和11819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王书田、蒋汉生、白云、白洁等一批清廉为民、秉公执法的先进典型。对检察人员的控告、举报从2003年的5651人次下降到2007年的3524人次,下降37.6%。因违纪违法被查处的检察人员从2003年的424人下降到2007年的207人,下降51.2%。其中检察官利用检察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的,从2003年的277人下降到2007年的92人,下降66.8%。

    狠抓领导班子建设。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开展政治轮训和素能培训,举办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培训班和加强作风建设专题研讨班,培训领导干部39562人次。加强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领导班子的管理和监督,推行巡视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任前廉政谈话、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对领导干部提出“六个严禁”的要求。加大干部协管力度,配合党委、人大对1140名检察长进行了异地或岗位交流任职。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认真执行检察官法,严格实行新进人员统一招考、检察官从通过司法考试的人员中选任,推行上级检察院检察官从下级检察院检察官中择优遴选。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省级检察院公开遴选了796名检察官。加强检察人员学历教育,组织全员轮训,开展评选优秀公诉人等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培训检察人员520117人次。实施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评选了一批检察业务专家。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的检察人员比例从2003年初的39.2%上升为目前的70.3%,队伍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

    推进基层检察院建设。制定实施基层检察院建设指导意见和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实行上级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基层检察院结对帮扶制度,深入开展争创先进检察院活动。在全国人大和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补充一批编制重点用于充实基层办案力量,选派大学生志愿者到西部地区基层检察院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了县级检察院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缓解了基层工作中的一些突出困难,促进了基层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军事检察和铁路运输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绩,在保障军队现代化建设和铁路改革发展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检察国际交流和司法协助进一步加强。最高人民检察院发起成立国际反贪局联合会,主办亚欧总检察长会议,推动建立健全中国与东盟总检察长会议机制、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检察机关合作机制,促进了反贪污贿赂和打击恐怖犯罪等方面的国际司法合作。为保证准确执行法律,最高人民检察院加强宏观指导,制定司法解释27件。

    五年来,检察机关不断增强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的意识。贯彻监督法和《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认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就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开展法律监督工作、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专项整改、完善检察机关监督机制的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了专项工作报告,并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整改。规范办理人大交办事项工作,积极配合对检察官法等法律的执法检查,落实人大的决议和要求。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和评议检察工作,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听取建议、批评和意见。对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提出的274件建议和提案,最高人民检察院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结。

    各位代表,五年来检察工作的成绩,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在各级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取得的。党中央作出《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提出了一系列加强检察工作的政策和措施。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和地方各级人大、政协对检察工作给予了有力监督和支持。各级党委和政府帮助检察机关解决了许多困难。在此,我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做好新形势下的检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始终把握正确方向;必须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努力使检察工作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必须坚持把检察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有效监督之下,保证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必须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必须坚持“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保证执法力度与办案质量的统一,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协调发展;必须坚持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两手抓”,着力提高队伍的政治、业务和职业道德素质,不断增强法律监督能力;必须坚持与时俱进,积极推进理论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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