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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把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引向深入,切实加强对建筑施工企业农民工的教育,提高农民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丰富农民工业余文化生活,促进社会文明和谐,安徽省马鞍山市扎实开展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创建工作。
一是明确农民工业余学校的创建要求
凡在马鞍山市区范围内,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地,都要建立农民工业余学校;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总承包施工企业要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总校,并在其承建的主要建筑工地,创建若干农民工业余学校分校;凡申报省、市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建筑工程,必须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农民工业余学校教学地点设在建设工地,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部负责配备场地、音像设备等教学设施。
二是明确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教学要求
为抓住提高农民工素质这一根本目的,围绕“创文明工地、保安全生产、建精品工程、树企业形象”这一主线,以建筑职工职业道德和文明市民守则、建设行业文明施工以及农民工关心的马鞍山外来从业人员有关政策、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治法律规章等为重点统一编写教材,精心安排教学内容。各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均建立了由业主、总承包施工企业、分包企业等有关负责人参加的教学工作班子,切实保证了教学活动的开展。
三是加强对农民工业余学校的指导管理
马鞍山市建委、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成立马鞍山市创建农民工业余学校指导小组,统一组织编写教材,统一安排师资,加强督促检查,把农民工学校纳入施工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综合考评之中,作为企业创建文明工地的重要条件之一。建筑管理部门在建设工程执法检查中,把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是否建立、农民工是否培训、农民工办学成效好坏作为一项重要检查内容,纳入到企业施工项目经理的信誉考核内容。
(责任编辑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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