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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承担着专业学术研究和引领社会文化发展的重任,高校官本位对学术发展的消极影响,不能等闲视之。
高校内部行政系列作为管理方,而广大的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即使作为骨干教师或著名的专职教授,也属于被管理者系列。愈来愈分明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队伍和界限的划分及逐渐固定化,使高校学术民主和文化方面的创新、自由与平等的气氛有所减弱,多数高校的管理更像行政单位或企业的管理模式。而且由于行政系列在高校内部的人事分配制度和实施效果上普遍占有明显的优势,导致不少学有所成的教授学者向往并积极加入高校行政管理队伍,这些都一定程度影响了高校专业人员的教学与科研的积极性和热情,对高校学术发展产生了消极影响。
一是科研意识和风气改变。在高校中,浮躁、急功近利、不想再坐冷板凳深入钻研的专业人员并不乏见。结果是科研未成品、半成品纷纷出笼,科研含量及价值不高的成果滥竽充数,科研数量上升,质量下降。科研意识是科研工作的内因,是主观因素,科研风气是科研意识的外在表现。不良的科研风气作为科研环境又转而对科研人员的意识产生影响,这对高校学术研究工作的消极影响是致命的。
二是专家学者兼任行政领导或者行政领导兼任学术岗位数量过多。这既影响其科研能力的提高,也从整体上削弱了高校科研队伍的力量,更严重的是,这些双肩挑领导与专业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申报、评审、科研经费分配以及评奖等方面实际存在不平等竞争。事实表明,不少卓有建树的学者在兼任行政职务后科研成果急剧减少,因为行政工作是需要付出努力才能干好的。高校内职业的选择是个人的自由,对于个人而言是人各有志,但是从高校学术管理机制上看,从对高校学术事业的发展利弊而言,这无疑是高校学术发展的损失。
这些人成为双肩挑干部之后,往往以行政和学术带头人的双重身份出现,在从国家、省到校内各级科研项目的申报中,相当数量的科研项目被这些人获得。客观地讲,这些人中确有凭实力胜出者,但是也有相当数量的人并不是完全凭条件竞争获胜,而是凭借行政职务及权力的优势。结果在高校逐渐形成一批科研项目专业户,有人称其为“科研老板”,实质是“科研项目争取老板”。由于其忙于行政事务,不能专心科研,而且科研能力下降,科研任务只能由其另外组织人完成,其多数情况下只是在科研项目中署名,实际并未参与科研工作,但是其对科研经费的支出拥有绝对权力。这种状况影响科研项目评选的公正公平,也扰乱了高校科研领域的正常秩序,降低了高校科研的整体水平,败坏了科研风气。
针对高校官本位对学术发展的消极影响,有识者提出了不同的解决办法,欲从根本上对之根除,但限于高校管理体制改革的力度及社会现状,目前还难以实现。但是,在高校管理权限容许的范围内采取一定改革措施,探讨改革建议及思路,对于降低官本位对高校学术的消极影响应该是有作用的。
一方面是改革高校管理机制,削弱官本位体制。要对高校科研项目的审核、评奖体制进行改革,主要是完善评委库建设,将公证制度引入科研项目的评审领域,保证每次评委选择产生的随机性,进一步严格评审程序的保密性,增强民主性,削弱评审主持人的家长制影响和政府科研管理部门科研经费分配的垄断性,特别要尽量降低官本位对科研项目评审的影响。这主要是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决策的职责,也是从根本上改变高校官本位影响的基础。
另一方面是加强高校内部改革力度。一是科学地建立并实施校内聘任制度,行政系列与专业系列并重,在工作量核定,特别是教学与科研工作量核定方面,要针对专业科类的特点和实际要求及可能,制定相应的考核标准,不搞一刀切的硬性要求,在考核中对专业科研人员要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体现人文关怀,在行政和专业人员的地位和待遇方面,要根据国家有关政策,体现公平公正民主,有效地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地位和利益。二是对科研处、人事处、教务处等要害部门负责人实行严格的轮岗制,在一定程度上,对于分管教学、科研的校领导也应实行轮岗,避免形成固定的圈子和模式。三是在制度及运作程序上相对确定双肩挑与专业科研人员在项目申报、经费划拨等方面的界限与比例,在数量上向专业科研人员倾斜,以约束双肩挑人员利用职务优势多占科研项目的现象。四是成立校、学院(系)两级教授委员会,赋予其参与学校教学、科研及聘任、人事及分配制度等工作环节决策的一定权力,以保证高校学术发展方向及工作决策的科学性。在已出现并实施的东北某大学章程中,校院两级教授委员会对本校的管理特别是对本校的学术发展发挥了明显的作用。高校学术发展的主体和中坚力量的代表参与本校的学术管理,在高校的主要管理环节决策方面有发言权,对于有效抑制官本位及保证学术科学发展无疑具有重要作用和积极意义。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贺润坤)
《中国教育报》2008年2月18日第6版
(责任编辑:颜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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