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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主要目标。
1.教育事业持续发展,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全面普及和巩固九年义务教育,小学净入学率保持在99%以上,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8%以上,初中三年保留率达到95%。青壮年文盲率降到2%左右。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进一步发展,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5%以上,努力普及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的九年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程度明显提高,在校生规模达到451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80%左右,中等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规模基本相当。高等教育要适当控制招生增长幅度,相对稳定招生规模,在学人数达到3000万人,毛入学率达到25%左右,其中普通本专科在校生规模达到2000万人,在学研究生约130万人,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规模继续保持在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总量的一半左右。成人教育和继续教育得到较大发展,各类职业培训规模不断扩大,培训质量明显提高,年培训城乡劳动者达到上亿人次,其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农民工培训达6000万人次。民办教育健康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教育体系不断完善,学习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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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教育事业发展2010年主要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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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 |
2010年 |
2010年比2005年提高 |
| 学前教育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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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
41.4 |
55 |
13.6 |
| 义务教育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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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中毛入学率(%) |
95 |
98 |
3 |
| 初中三年保留率(%) |
92.8 |
95 |
2.2 |
| 扫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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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壮年文盲率(%) |
3 |
2 |
-1 |
| 高中阶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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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入学率(%) |
52.7 |
80 |
27.3 |
| 在校生(万人) |
4031 |
4510 |
479 |
| 其中:普通高中 |
2409 |
2410 |
持平 |
| 中等职业教育 |
1600 |
2100 |
500 |
| 高等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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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入学率(%) |
21 |
25 |
4 |
| 在学总规模(万人) |
2300 |
3000 |
700 |
| 其中:普通本专科 |
1562 |
2000 |
438 |
| 研究生 |
98 |
130 |
32 |
| 成人本专科 |
436 |
600 |
164 | 2.城乡、区域教育更加协调,义务教育趋于均衡。
欠发达地区与全国教育平均水平的差距逐步缩小。完成“两基”攻坚任务,初中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青壮年文盲率降到4%以下。中等职业教育较快发展,基本建立城乡职业教育和培训网络。学前教育、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规模稳步扩大。现代远程教育覆盖面显著扩大。
中等发达地区教育发展水平明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得到切实巩固。多种形式的职业教育得到较大发展,建立比较完善的城乡职业教育与培训网络。学前教育进一步发展,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0%左右,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之间教育发展的差距明显缩小。
发达地区初步实现教育现代化。在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和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达到85%以上,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城乡一体化教育体系。
义务教育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取得重要进展,所有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均达到基本标准。基本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进一步做好教育支持西部开发、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促进中部崛起等工作,教育发展更加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3.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创新能力稳步增强。
各级各类教育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特别是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师水平明显提升。教育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明显增强。
若干所高校成为国际知名高水平大学,建成一批世界一流学科,在培养和造就杰出人才方面取得重要进展,使我国高校在国际上的影响力显著上升。高校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取得一大批高质量的科研成果,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更加紧密,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
4.教育机会不断增加,国民受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
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9年左右,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1年以上,从业人员中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比例增至1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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