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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北京7月2日讯 今天下午15时,教育部举行2007年第12次新闻发布会,介绍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的相关情况。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重点介绍了高校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主要特点。
第一,这三项制度的资金来源全部是政府投入。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财政负责安排资金,不用地方出钱。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采取的是中央与地方分别按一定的比例承担,按东、中、西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承担比例。西部地区是8:2,中部地区6:4,东部地区分省确定,同时要考虑生源因素。
第二,这三项制度奖励资助的对象各有不同,既帮困又奖优。国家助学金是资助高校包括高职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面向所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具有奖励资助的含义,奖励资助的对象是高校包括高职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附加的条件是“品学兼优”,学习好、品德好可以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是不论贫富、不论困难与否,奖励那些品学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三,通过实施这三项制度,大大提高了资助的强度,大大扩大了资助的面。比如国家奖学金,每年要奖励五万名在校大学生,每人每年奖励标准8000元,这是过去没有的一项新制度。比如国家励志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标准5000元,奖励资助面平均占全国在校大学生的比例是3%。按现在全日制高校在校生1700万人计算,大约每年将有51万品学兼优又家庭困难的学生可以拿到每年5000元的国家励志奖学金。这个奖励资助面相当于过去的10倍,过去虽然不叫国家励志奖学金,但是也有这样的奖励制度。
第四,这三项制度的政策导向作用比较强。在具体分配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名额和资金的时候不是搞平均分配,要考虑到不同的高校特点、不同专业特点,要向那些国家最需要的专业进行必要的倾斜。比如说农林水地矿,来支持、扶持、促进这些学科和专业的发展,优化高校内部的学科结构。所以说资助政策不仅是奖优帮困,还有它的重要性。
赵路同时强调,今年秋季开学第一个学期中央和地方政府为实施新的助学政策将投入154亿元,全部是政府出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责任编辑:颜金花)

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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