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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一校一策”差别化管理贷款
短期贷款调整为长期贷款 不良贷款抓紧实施风险化解
本报讯(记者宋全政)贷款期限不合理的高校,尝试将短期贷款调整为长期贷款;对已形成不良贷款的,抓紧实施债权保全和风险化解措施。日前,山东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省银监局四部门联合出台进一步做好高校贷款工作的意见。
据介绍,山东省现有普通高校109所,比2001年增加44所,固定资产总值由1998年的51亿元增加到495亿元,部分高校贷款额度过大,贷款结构不合理,短期贷款所占比例过高,近期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影响并制约着山东高等教育的发展。
山东提出,强化高校贷款的责任意识,对高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时,银行贷款资金的管理情况要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定期发布高校贷款风险警戒线。省财政增加投入,逐步提高生均拨款定额。加快推进土地资产置换,增强高校还贷能力。继续支持高校合理的新增贷款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
在加强贷款管理上,实行“一校一策”差别化管理。对符合条件但贷款期限不合理的高校,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进行将短期贷款调整为长期贷款的尝试;对超过警戒线的高校,要严格控制贷款规模,确保按时还息;对已形成不良贷款的,抓紧实施债权保全和风险化解措施,减少损失;对涉及多家银行且数额较大的高校贷款,可研究调整为银团性授信俱乐部方式,由一家主办行牵头,共同研究贷款管理和风险化解措施。
《中国教育报》2007年9月15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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