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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刘玉)近日,辽宁各高校4548名2008届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被辽宁省教育厅授予“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据悉,2008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近23万人。评选高校优秀毕业生,就是要在广大高校学生中树立“行行可建功、处处可立业、劳动最光荣”的新型就业观和成才观,同时,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的示范、导向作用,为振兴辽宁老工业基地培养急需的合格人才。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受表彰的优秀毕业生将优先向用人单位推荐。
《中国教育报》2008年1月21日第2版
(责任编辑:颜金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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