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教育 | 国际教育 | 基础教育 | 高等教育 | 职业教育 | 成人教育 | 民办教育 | 民族教育 | 滚动
 
高等教育新闻
时讯快递 | 教学视线 | 思政广角 | 科技大观 | 学校管理 | 师资建设 | 学生就业 | 高校招生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高等教育新闻 > 时讯快递> 正文
切实规范独立学院办学活动 进一步提高办学质量
  2008年03月28日 作者:唐景莉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学位授予“新人新办法”

  此次颁布的《办法》明确指出:“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办法》对独立学院的新定位以及对学生学历学位证书的规定,对学生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要积极稳妥、分步有序地做好5年过渡期的有关工作,组织本地区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学士学位授予权。2008年秋季及以后入学的独立学院学生,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均以独立学院名称颁发学士学位证书。2008年秋季前入学的学生,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按照“老人老办法”的原则,可申请获得其他学位授予单位的学士学位。各地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广大学生宣传《办法》的新规定,切实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

  《办法》对学生学历学位证书的规定,不仅是从法规制度上解决了困扰独立学院发展的难题,也是对独立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全面而严格的检验。曲阜师范大学杏坛学院负责人对记者说,《办法》考虑到了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现实,给已设独立学院5年的发展调整期,是保护和扶持独立学院的一项重大举措,是按照教育发展规律,引入竞争机制实现优胜劣汰的重要规则。学校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完善质量监控机制,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本报记者 唐景莉 )

  《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28日第1版

(责任编辑:颜金花) 

 

独立学院名单

 

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

 

独立学院发展的思考

 

教育部:独立学院自授学位 不得沿用高校名义

 

独立学院脱离"名牌光环"后怎么办?质量是关键

    

1,2,3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爱心社的大学生在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学校,为这里的学生宣讲奥运知识。谢希瑶马媛/文本报记者王鹰/摄
组图:大学生捡废品献爱心
特教女教师孙广宇
特教女教师孙广宇(组图)
·2007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闭幕仪式在浙...
·浙江龙游优先投入提高中小学教师工资福...
·教育系统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解决群众关...
·青海:累计投入一亿多 农牧区远程教育...
·港校增加在内地招生名额 非本地生可兼...
·团中央:组织团员青年学习宣传贯彻十七...
·陈伟光:努力增加财政投入 保障教育优...
  相关文章
  ·浙江省教育厅副厅长禇子育谈促进独立学院健康发展
·江西:独立学院向健康发展目标迈进
·北京市4所独立学院计划今年在京招生近三千人
·独立学院脱钩母体 高校面临“二次创业”挑战
·08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独立学院名单
·08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独立学院名单
·贯彻落实《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方法》各家谈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热点关注
 










  评论分析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