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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联合举行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报告会
  2007年11月19日 作者:赖红英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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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绝传销,从我做起”

 

  本报广州11月18日讯(记者 赖红英)今天,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在华南理工大学联合举行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报告会。报告会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实施工作,进一步加强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保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和人身安全,维护高校和社会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教育部副部长李卫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副局长钟攸平,公安部部长助理郑少东出席报告会并讲话。


  李卫红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不断推进和深化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要把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纳入维护高校稳定、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范围,同部署、同督导、同落实,继续推动形成防止传销进校园的整体工作格局;要坚持预防为主,把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贯穿于大学生教育管理的全过程,积极开展政策咨询和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宣传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加强校内讲坛、论坛、讲座、报告会和校园网络等管理,加强学生校内学习、生活和校外实习管理,切断传销向高校学生渗透的渠道。


  钟攸平指出,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与教育、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加强对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

 

  要认真排查涉及学生的传销活动和传销组织情况,继续开展联合执法,及时予以处理;要加强对人才市场招聘信息及网络招聘信息的监管,及时清理以招工为名诱骗大学生进行传销活动的信息,查处发布虚假广告的企业、组织和个人,堵住传销组织进行诱骗的渠道;要共同组织开展好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增强识别、抵制传销的能力。


  郑少东指出,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大对诱骗高校学生参加传销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快侦、快破重点案件。要发挥刑事打击职能,集中力量查处大案、要案,依法严厉打击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学生人身自由的传销组织,严惩组织者和骨干分子。要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及时解救被传销组织控制的学生,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积极预防和制止由此引发的不稳定事端。


  报告会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销监管局负责同志作了专题报告。华南理工大学学生向全国高校学生发出了“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的倡议,并举行了“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万人签名活动。


  据悉,国务院颁布《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实施已两周年,今年7月,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工作的通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协调联动,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高校校园安全管理和学生管理,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学生的重点案件,形成了良好的工作势头,取得了初步成效。

 

  《中国教育报》2007年11月19日第1版

 

 

  学生被骗涉传销案屡现 我国将严厉打击校园传销

 

  针对诱骗学生参与传销案件,中国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今天联合在广东举行防止传销进校园宣传教育报告会,表示严厉打击校园传销。[详细]

 

(责任编辑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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