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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7月4日电 审计署今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公告,披露了对16个省(区、市)的54个县(市、旗)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审计调查结果。审计显示,挤占挪用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的现象比较普遍。
审计公告中称,上述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经费的使用管理较为薄弱。一是挤占挪用农村义务教育专项经费的现象比较普遍。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46个县的中小学校和教育、财政部门共挤占挪用公用、校舍维修改造等专项经费1.15亿元,占同类专项经费总额的3.8%。挤占挪用的资金中,用于教职人员经费6513.51万元,占56.7%;用于学校基建2986.09万元,占25.99%;用于教育主管机构日常办公经费1016.84万元,占8.85%;用于偿还债务844.99万元,占7.36%;用于购车等其他支出126.09万元,占1.1%。
二是部分资金管理较为混乱。审计调查的54个县中,有16个县的教育部门及学校共142个单位,把向学生收取或代收的考试、教辅材料等收费,教育经费拨款,食堂差价、房屋出租收入等共计4065.15万元,账外存放或存入个人存折保管,其中私存的个人存折达129个,金额2497.84万元。

审计署公布54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管理使用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审计署对16个省(区、市)的54个县(市、旗)2006年1月至2007年6月农村义务教育经费进行了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审计署就54个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审计结果答问
2008年7月4日,审计署发布了《54个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情况审计调查结果》。就此,记者采访了审计署行政事业审计司司长鲍国明。
(责任编辑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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