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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高官:无意立法把独留儿童在家列刑事罪行
  2008年02月21日 作者: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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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2月20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网站消息,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张建宗表示,目前无意立法把独留儿童在家列作刑事罪行,他指出,独留儿童在家列作刑事罪行,未必能达到保护儿童免受伤害的良好意愿。

  数据显示,2005年至去年上半年,香港警方检控了10名把儿童独留在家的家长,6人被定罪,4人被判处签保令。

  张建宗20日表示,在2005-2007年,警方共处理了49宗与独留儿童在家有关的案件,并强调,照顾年幼子女,父母责无旁贷。

  幼儿中心延长服务

  张建宗指出,特区政府资助的非特区政府机构,向有需要的家长提供多种日间幼儿照顾服务,小区投资共享基金过去5年资助的140多项计划,1/3包含以邻里互助形式提供幼儿照顾或课余托管服务的元素。

  为进一步推广不同形式、更具弹性的幼儿服务,香港社会福利署自1月起,资助互助幼儿中心增加晚上、周末和假日的服务,并于去年10月和12月起资助寄养家庭及部分儿童之家,提供不留宿的日间儿童照顾服务。

  对于有团体倡议把独留儿童在家的行为列为刑事罪行,张建宗认为,这建议未必能达到保护儿童免受伤害的良好意愿。他举例说,一些家长可能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要求儿童在家门外等候,或到商场和街上流连。

  现行法例行之有效

  张建宗说,把儿童独留在家列作刑事罪行,并不能防止该些情况发生,并认为,现行法例更能有效保障儿童的安全,也有成功的检控个案。

  张建宗指出,英国、加拿大、澳洲和新加坡等地,有关处理疏忽照顾儿童的刑事条文,与香港的《侵害人身罪条例》条文相若,这些地区也没有把独留儿童在家这行为单独列为刑事罪行。

  张建宗说,基于上述考虑,特区政府现时无意立法把独留儿童在家列为刑事罪行,并重申,更重要的是加强宣传教育,宣扬家长照顾年幼子女的个人责任,以及把幼童独留在家的危险性。他指出,特区政府和各服务机构会向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协助及支持,以尽量减低儿童被独留在家的情况。 

 

(责任编辑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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