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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重申相关规定:公办高中禁止招往届生复读
  2007年09月05日 作者: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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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祝勇 实习生 谢丽丽 通讯员 何宇鸿)9月4日广州市教育局转发省教育厅有关通知,重申禁止公办高中招收往届生复读的规定,要求各区县教育部门及各学校进行自查,已招收往届生的要及时予以清退,对不执行规定继续招收复读生的学校,将按省相关规定严肃查处。

  通知称,2001年,广东省教育厅即下发有关通知,明确规定普通高中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往届生复读或补习班,以及利用普通高中教师及资源与其它教育单位联合举办补习班或复读班;2006年,省教育厅发文重申,公办普通高中学校禁止招收往届生复读,但目前仍有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往届生复读,挤占了公办普通高中学位,造成了公办高中教育资源的紧缺,影响了我省普通高中教育的健康发展。

  为此,省教育厅重申,公办普通高中禁止招收往届生复读,全省公办普通高中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规定,已招收往届生的要坚决予以清退,各市县教育部门要在近期组织对辖区内进行检查,对经查实、屡禁不止的学校要严肃查处。

  2007年秋季开学后,省教育厅将组织治理普通高中学校招收复读生专项检查督导,对违反有关规定的学校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有关部门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申报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学校和已评上广东省一级学校的普通高中如查实违反上述规定,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和已评称号。

 

 

  教育部将加大力度检查公办高中复读班

 

  本报北京8月27日讯(记者 李丹)针对近期媒体报道的“普通高中禁办复读班”的问题,教育部新闻发言人今天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已经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学生,能够通过社会力量举办的学校、个人举办的学校进行复习,就不要挤占公办校的资源,影响其他应该享受公办高中教育的学生的学习。[全文]

 

(责任编辑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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