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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录取新教师优先支教生 县市分担一半经费
  2007年11月16日 作者:续梅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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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县市区政府要分担一半实习支教经费

  本报讯(记者 续梅)日前,山西省忻州市出台了一系列推进师范生实习支教工作的新政策,明确要求各县市区提高实习支教工作的经费支持力度,建立稳定的实习支教基地,在录用新教师时优先录取实习支教优秀学生。

  通知明确,各县市区要把实习支教工作列入各县市区政府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联系和接收忻州师院学生到农村中小学实习支教,做到政策支持、机制健全、经费保障、管理规范、指导得力。

  通知要求,要落实实习支教经费,确保各县市区政府与忻州师院各按50%比例分摊,同时,还要逐步提高专项经费比例。通知明确,要为实习支教学生在发放教师资格证等方面提供一切便利条件。有条件的地区,在录用新教师时划出一定比例优先录用优秀实习支教学生,同时要求到基层农村学校进行不少于3年的服务。

  《中国教育报》2007年11月16日第1版

 

(责任编辑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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