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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2008年春季各级各类学校按时开学并正常运转,保持西藏自治区教育事业良好发展态势,维护安全稳定的局面,自治区教育厅就开学工作有关事宜进行安排部署并印发了《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春季开学工作的通知》(藏教办[2008]8号)。
通知要求:各地(市)教育(体育)局、各学校要早计划、早部署,认真做好开学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教材、教师、学生“三到位”,按时开学;要严格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包”政策和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政策,严格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杜绝乱收费;要结合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集中进行以马克思主义“四观”“两论”教育,校规校纪教育,和谐校园创建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入学教育;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学校管理工作;要切实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宣传力度,加强“控辍保学”工作。
通知强调:各级各类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学生返校途中的安全。开学前,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校舍、设备、校车、设施等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排查。对有安全隐患的,要限期整改,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对学生宿舍、食堂等进行认清扫、通风、消毒处理,防止出现食物中毒事件。要切实办好寄宿制学校的食堂,安排好学生的伙食。
通知指出: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机构、体系及运行机制,完善校舍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制度、危房报告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食物中毒报告制度;要加强对教育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管理与监督,严格制度,规范程序。教育基建项目要切实做好前期工作,争取早开工,早建设,保证工程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各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组织人员对春季开学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自治区教工委、教育厅拟于3月中下旬对部分地(市)、学校春季开学各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
(责任编辑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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