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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学生体质健康报告入档案成升学重要依据
  2008年03月17日 作者:陈瑞昌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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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出台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

 

体质健康报告成升学重要依据

  本报讯(记者陈瑞昌)江苏省委、省政府日前出台《关于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要求学校将学生作息时间向社会公示,并且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书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江苏省要求,所有学校都必须开齐开足上好体育课,小学一至二年级每周4课时,小学三至六年级和初中每周3课时,高中每周2课时;高等学校本科不少于144课时,专科不少于108课时,提倡为高校高年级学生(含研究生)开设体育选修课。

  《意见》提出,要把体质健康素质作为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指标,学生体质监测结果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定期向社会和学生家长公告,列为学校业绩考核的基本指标;将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报告书纳入学生档案,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意见》要求,重新核定中小学体育教师的编制,配齐配强专职或兼职体育教师,其中农村中小学体育教师兼职率低于20%;体育教师工作量以周课时核定,早锻炼、课间操、课外体育活动、运动队训练及体育竞赛均应计为教学工作量。

  据江苏省教育厅有关人士介绍,该省再次明确要求,小学、初中、高中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寄宿生除外)分别不超过6小时、7小时、8小时,睡眠时间分别不少于10小时、9小时、8小时;提出中小学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精心组织学生开展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高等学校把课外体育活动纳入学校日常教学计划,使每个学生每周至少参加3次课外体育锻炼;寄宿制学校每天要组织学生早锻炼。《意见》还提出,要建立健全青少年体育竞赛制度、定期组织举办综合性或专项性的学生体育运动会。

 

  《中国教育报》2008年3月17日第1版

 

(责任编辑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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