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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示学校收费标准 各级各类学校不得突破
  2006年08月30日 作者:高耀彬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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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西公示学校收费标准

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时不得突破


  本报讯(记者 高耀彬)开学在即,为了让学生和家长清楚各项收费标准,杜绝学校乱收费行为,山西省教育厅向社会公示全省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标准及收费依据,公示的收费项目之全、种类之多,在山西尚属首次。


  公示的收费项目所涉及的学校,包括幼儿园、学前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高中、中专、高校、技校等各级各类学校,收费内容包括学费、杂费、住宿费、信息技术费以及各类考试费、证书费等。在本次公示的收费标准中,幼儿园可以收取管理费、保教费、保健费以及代收伙食费,学前班目前只能收取管理费一项。此外,收费“大全”对以往学生和家长反映强烈的借读费等问题也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杂费、课本费和作业本费规定了最高限额,学校收取时不得突破。

 

  《中国教育报》2006年8月30日第1版

 

(责任编辑 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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