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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秀红 翟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自199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后,至今已有14个年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教师法》的一些条款与教育现状不相适应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国政协委员、天津万盛高级中学校长柏均和建议国家尽快将修订《教师法》提上日程。
柏均和建议,《教师法》修订的方向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完善现行《教师法》,对教师法律身份的缺失、教师基本权益保障欠缺、教师聘任制规定滞后、教师申诉与诉讼渠道不畅等予以修订。二是要与其他教育法规相协调。去年公布的《义务教育法》新增的一些条款有些是专门规定教师的,在新《教师法》修订中应与之协调。
柏均和还对该法的修订提出了一些具体建议。他认为应将修订《教师法》尽快提上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法日程,使其真正成为保障教师权益的有力武器,依法提高我国教师的质量。
《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9日第2版
(责任编辑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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