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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有力措施 加快建设进度
确保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质量
——广西“出队会”与“倒排工期”专题总结报告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和帮助下,我区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族人民经过多年的艰苦努力,我区“两基”工作取得了历史性的突破,1998年全区已实现“扫盲”达标。到2002年底止,全区有69个县(市、区)实现“两基”达标,人口覆盖率71.8%。但是,我区经济欠发达且发展不平衡,人口众多,教育历史欠帐多,尽管中央和自治区先后组织实施“危改”、“义教”、“边境大会战”等专项工程,使我区中小学的办学条件有了很大地改善,但与国家规定的要求和标准仍有较大的差距,截至2003年底年,全区尚有41个县(市、区)未实现“普九”目标,这些县大多属贫困县、少数民族自治县、边境县、革命老区县,并主要分布我区的大石山区。为此,国家决定在2004至2007年实施“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中央财政将设立专项资金,以实施“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寄宿制工程”)为突破口,加强西部农村中小学建设,保障“两基”攻坚县扩大义务教育规模的需要,解决好这些县新增初中、小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条件;同时,加大对现有学校的改造力度,使确需寄宿的山区和边远地区学生能进入具备基本办学条件的寄宿制学校学习。我区“寄宿制工程”总投入资金69037.7万元,其中中央投入60000万元,地方配套9037.7万元。建设项目学校599所,新增建设面积117万平方米。“国家西部地区‘两基’攻坚计划”的实施,为我区“两基”攻坚工作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我区按照全国农村教育工作会议的要求和国家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在国家教育部、财政部的指导下,精心组织实施,经过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截至2006年12月底,我区在全国率先完成所有土建项目并交付使用,取得了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我区如期实施“两基”攻坚目标打下坚实的基础,为确保我区在2007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两基”督导检查提供了保障。在“寄宿制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区各级党委、政府、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合作,确保了所有项目按时保质完成。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领导,认真落实项目建设责任
(一)各级政府均成立了项目领导小组和项目办,形成一级管一级、一级抓一级、一级促一级的项目管理网络,为项目实施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二)自治区党委、政府把“西部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列为为民办实事工程之一,加强了领导。在项目实施期间,多次组成督查组赴项目进行专项督查,落实领导责任,加快项目实施进度,确保工程质量。
(三)落实责任。落实市、县长为第一工程建设责任人、落实每个项目的具体责任人、以特事特办的办法解决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四)从自治区到市、县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各项目市、县的目标、任务和责任,增强约束力,增强责任感。
(五)自治区项目办建立了自治区级项目专家库,有近50名专家可以为项目提供技术指导、检查、评估、验收等服务。
二、精心组织,认真论证,合理调整学校布局,保证投资建设计划的科学性,提高投资效益
从制定规划开始,我们就提出了工程建设与学校的布局结构调整相结合的要求。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撤并了一批办学条件差、办学质量低、学生人数少的校点,建设和完善了一批寄宿制学校,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有效地提高了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促进了项目县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我们要求,凡是建设初中项目的,必须将校园总体规划报自治区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批准后才能开工建设,小学项目的校园总体规划必须报市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后才能开工建设。
三、所有项目实行倒排工期,县领导挂点负责制
为加快进度,确保项目建设任务如期完成,我区要求各县区对所有项目进行倒排工期,明确开工、主体建设、竣工时间,同时要求县领导对项目挂点负责,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要求将倒排工期表和责任人在施工现场挂牌公示,接收社会各界的监督,定期检查执行情况。通过倒排工期制度,落实责任,确保所有项目按计划顺利实施,确保每个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负责,切实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质量和进度。在阳朔县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阳朔县属著名旅游景点,建筑上必须按照小青瓦、白粉墙的壮族民居建筑特点,突出民族特色设计,由于2005年—2006年阳朔县建设项目多,县设计院考虑到教育项目设计费较低、项目小,因此在设计人员安排上首先考虑城建、房地产开发等大项目,然后再考虑教育项目设计,导致“寄宿制工程”项目设计迟迟未完成,项目无法开工建设。通过建立倒排工期、领导挂点责任制度的建立,挂点县长、建设局局长、教育局局长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设计单位,要求设计部门限期完成教育项目设计,从而确保了项目按时开工建设,圆满完成建设任务。
四、采用定期召开赶队会措施
为提高各地对项目实施的重视程度,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我们采取了对进度慢、资金到位率低、存在较大问题的县区召开赶队会制度。对于项目进度排在全区后10名县(市、区),要求项目县(市、区)、市主要领导向自治区进行专题汇报,说明进度缓慢的原因和加快工程进度的计划和措施,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过市长、县长重视,协调相关部门为项目实施开绿灯,从而加快工作进度,确保项目顺利实施。2005年下半年,我区“寄宿制工程”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也进入了攻坚阶段,各县同时面临着建筑材料价格上涨,项目管理人员缺乏,建筑材料、建筑工人短缺等诸多困难,个别县由于工作不积极主动,导致项目进度停滞不前,严重影响全区项目进度,为此自治区人民政府连续3个月召开赶队会,自治区吴恒副主席、教育厅余益中厅长亲自主持会议,参加赶队会的市、县一把手在会上汇报了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并对下一步项目进度做承诺,确保按时完工。通过赶队会进一步落实责任,市、县领导亲自抓项目进度,取得了较好效果,在第3次赶队会上,以前存在因工作不积极主动、部门协调不好等导致进度慢的问题得到了解决,参加赶队会的市、县都属于存在基础超深、地质条件差需变更建设地点,仍在建基础的项目县,其它各县项目均已进入主体建设后期或装修阶段,赶队会制度有效的促进了全区各地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了项目的如期完工。
五、规范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我们规定,土建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由项目县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项目县成立由教育、财政、计划、建设、招标办、监察、审计等部门组成的评标领导小组,确保选择建设质量好、信誉好、造价低的施工单位。
我区图书、教学仪器设备、课桌椅、信息技术教育设备的采购工作是在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的领导、监督下,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规定和程序进行。通过规范采购行为,建立了“阳光工程”,确保了采购过程的公开、公正、公平,确保采购到质量好的货物,同时节约了资金,有效地杜绝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六、加强和改进项目的验收工作,以验收促进度,以验收保证建设规模
我们制定了《广西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土建项目验收办法》等文件,对项目实行详细、全面、严格的验收,验收的范围、内容包括建设规模验收,资金拨付验收,项目管理程序验收,质量验收,工程整体效果验收等五个方面。县级项目办要对所有项目学校进行整体验收,市级要随机抽样验收40%以上的项目学校,自治区级验收在此基础上随机抽样验收20%的项目学校。详细、全面、严格的验收极大提高了各地实施教育项目的严肃性,促进了教育项目的进度,保证按计划完成建设规模和投资。
七、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寄宿制工程”的实施,是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实施“两基”攻坚战略的重大举措,涉及诸多部门,关系千家万户,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为了让全社会都了解这些工程实施的意见、要求、成效,加强多项目实施的监督,各市县都通过新闻媒体、标语、墙报、板报、橱窗等向社会作了广泛宣传,做到电视有影响,广播有声音,报纸有专题,使党和政府对贫困地区人民的关心深入人心,充分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形成上下齐心协力,重视、支持项目建设的热潮,同时也接受社会对工程建设的监督,工程的圆满完成,极大的改善了我区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在我区广大农村赢得了广泛赞誉,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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