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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西安12月12日电(记者许祖华)陕西把“两基”作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和民生工程来抓,通过强化政府职责、建立目标责任制等措施,使全省基础教育长足发展,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得以提高。
陕西省地处西部地区,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全省107个县(市、区)中,有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50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27个。从1993年启动实施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的“两基”工作以来,陕西的“两基”工作先后经历了启动、全面推进和攻坚三个阶段。经过14年的不懈努力,今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两基”督导检查验收组的评估验收。
强化政府责任,保障义务教育经费不断增长
在推进“两基”工作进程中,陕西省注重强化政府责任,完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坚持“思想认识到位、领导决策到位、经费投入到位、督导检查到位”,全省上下形成了“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良好氛围。
为了使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责任落到实处,陕西省建立了“双线”目标责任制,即省、市、县、乡各级政府“一条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一条线”。工作部署、规划制定、经费筹措不到位,责任在政府;学校内部管理和教学质量有问题,责任在教育部门和学校。同时,每年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将“两基”攻坚目标任务纳入县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年度工作考核。
在“两基”实施过程中,陕西将增加经费投入作为重要保障措施,努力做到义务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并制订了增加教育经费的硬性措施:全省各级政府新增财力用于教育的比例不低于20%;乡镇财政收入主要用于教育;中央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的50%用于教育,其中40%用于中小学危房改造和补助公用经费不足;2004年、2005年省市县三级教育支出占财政支出比例增长0.5个-1个百分点,并进入下年度预算基数。
据统计,14年来,陕西累计用于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投入203.7亿元。其中政府投入101亿元,干部群众捐资78.4亿元。
2006年春季开学,陕西省开始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省政府将地方分担的免除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20%部分由省财政全额承担。从2007年春季开学开始,在中央未增加经费投入的情况下,省财政将贫困县农村小学和初中免杂费补助标准分别提高9元和7元,做到全省所有农村中小学标准统一。同时,农村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10元。陕西省对贫困寄宿生的生活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5元,超过了国务院提出的每人每天1元的水平。
新机制实施后,陕西农村中小学生生均年减负小学190元,初中240元,其中贫困生生均年减负小学260元、初中380元;贫困寄宿生生均年减负小学620元、初中740元,受到农民群众的欢迎。
实施“五大工程”,着力解决“两基”攻坚中的重点和难点
在实施“两基”过程中,陕西省通过实施国家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工程、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农村现代远程教育工程和教育对口支援工程等“五大工程”,集中解决全省“两基”攻坚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责任编辑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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