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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农村校将告别包班制 实行小学初中一体化
  2006年10月11日 作者:冯月静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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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河北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开展农村学区建设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自今年9月起,河北省将在部分县(市)开展农村学区建设试点工作,将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按新划定的学区,逐步撤销各乡(镇)中心校(总校),建立学区中心校。打破乡镇行政区划界限,2-4个乡设置学区中心校;随着学区建设的开展和教育资源的整合,小学取消包班制,实行分科教学。同时,实行小学、初中一体化管理。

 

  学区中心校不再受乡镇行政区划限制

 

  近些年,由于河北省一些农村乡(镇)规模过小,以乡(镇)为单位实施管理,造成乡(镇)中心校(总校)数量及管理人员过多,编制紧缺,再加上受人口限制,在农村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过程中,难以按照标准化学校的建设要求制订规划,更难以实现教师配备的学科专任化,使校际差距不断拉大。为改变这一现状,河北省决定开展农村学区建设试点。

 

  在河北省县域范围内,要打破乡(镇)行政区划界限,按人口分布状况、学校地理位置、经济文化基础、教育发展现状、优质教育资源辐射范围和今后教育规模等因素,将全县(市)划分为若干个学区,每个学区设立一个中心校,由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直接领导,同时相应撤销乡(镇)中心校(总校)。

 

  具体要求是:以2-4个乡(镇)(4万-6万人口)为单位设置学区中心校,在学区中心校附设学区研训室,形成集办学、管理、研训于一体的管理运行机制,构建以学区为单元的教育体系。

 

  小学取消包班制

 

  随着学区建设的开展和教育资源的整合,小学取消包班制,实行分科教学,并将空余的教师编制重点解决小学英语、信息技术教育和体音美课程教师编制不足问题。

 

  同时,要把学区建设与学校标准化建设和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工作紧密结合,以学区为单位,科学整合区域教育资源,积极推行规模化、标准化办学。具体要求是:城市、县镇和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标准化初中实行“1215612”标准,即办学规模12轨(36个教学班)、在校生1500人、占地面积60亩以上、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山区的标准化初中办学规模一般应达到8轨(24个教学班),至少不低于6轨(18个教学班)。

 

  城市、县镇和经济发达的农村地区,标准化小学实行“4138”标准,即办学规模4轨(24个教学班)、在校生1000人、占地面积30亩以上,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以上;一般农村地区的标准化小学办学规模不能低于2轨(12个教学班)。意见要求,学校调整和建设要考虑未来人口出生变化,做到当前与未来统筹考虑。

 

  实行“小学初中一体化管理”

 

  把义务教育作为一个整体来管理,打破现有的以学校为单位的分散管理格局,积极推进学区内以“小学初中一体化管理”为主导的集中型学校管理体制改革,也就是以农村初中服务区为单位,建立服务区内小学、初中相互衔接的机制,实行小学段和初中段各年级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学进度、统一教学评估制度,实行小学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小学初中免试对口升学办法,以有效解决农村小学、初中教学难以衔接的现状,缩短小学与初中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距离感和学生从小学升入初中的学习适应期。

 

  原载《燕赵晚报》

 

(责任编辑 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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