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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教育督导加大督政力度
重点考核县级政府依法增加教育投入等五方面工作
本报讯(记者 陈瑞昌)凡义务教育阶段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没有达到省或市规定基准定额的,“依法增加教育投入”一项评估考核一律为不合格。江苏日前修订县级政府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和考核标准,今后的教育督导工作将加大督政力度。
据悉,该省今后将着重考核县级政府依法增加教育投入、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区域教育均衡协调发展、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切实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新标准要求,各县级政府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额纳入县本级财政预算;教育的拨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逐年增长,不得低于省或市规定的基准定额;按省规定足额征收“两附加一金”,并严格用于改善办学条件等。
该标准还要求,各地要不断提高公办中小学吸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比例;规范公办学校的办学行为,不设重点校;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不给教师下达升学指标,不以升学率为学校排名次;各县级政府保证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教师医疗保障得到基本保证。
据悉,今年4月至6月,江苏省政府教育督导团将根据修订后的标准,对县级政府教育工作进行抽查考核。
《中国教育报》2008年4月7日第1版

发挥督导在建设教育强省中的作用
督政将是我们今后一个较长时期内教育督导工作的主要方向。一个地方教育工作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这个地方党政主要领导的领导水平和政策水平;取决于这个地方的党委和政府在具体的工作部署中是否体现了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思想。受经济条件和认识水平所限,个别地方教育优先发展还没有落到实处,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不够健全,教育基础条件还比较薄弱,迫切需要教育督导部门不断强化督政职能,督促政府认真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大力推进教育强省建设。
(责任编辑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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