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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撤销最后12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公助校
  2008年05月12日 作者:陆少平 来源:黑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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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义务教育阶段“校中校”成为历史

 

  本报讯(记者 陆少平) 日前,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随着最后12所民办公助校的停止招生,哈市率先完成了在今年年底之前撤销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公助校的部署。这标志着哈市义务教育阶段规范办学、实现教育公平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据了解,在哈市过去存在的义务教育阶段的民办公助校(“校中校”),为本地区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也缓解了社会、家长渴求优质教育的一些矛盾。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加强和进一步规范这方面的工作显得十分必要。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从2007年起,哈市采取分批规范的步骤对民办公助学校进行整治。2007年3月,哈市撤销了不能实现“四独立”的17所学校,并令其停止招生。

  记者了解到,日前停止招生的这12所学校为市区包括育才中学、清华中学、府明中学、春华学校、兴华小学等10所学校,此外,阿城东方实验小学、延寿时代中学也同时停止了招生。

  哈市教育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取消了民办公助校,只能是更好地规范办学,不影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对口学校。对于老百姓渴望享受优质教育,哈市关键是要搞好区域内学校均衡发展的问题。改善相对薄弱学校的硬件设施,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

  据悉,目前哈市依托名校办的民办公助校还有20所,全部按照国家规定实现了“四独立”。

(责任编辑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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