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国内教育 | 国际教育 | 基础教育 | 高等教育 | 职业教育 | 成人教育 | 民办教育 | 民族教育 | 滚动
 
基础教育新闻
时讯快递 | 课程改革 | 教学视线 | 德育广角 | 师资建设 | 体育卫生 | 校园安全 | 两基攻坚 | 考试评价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基础教育新闻 > 师资建设> 正文
曹维新委员建议: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
  2006年03月14日 作者:翟帆 赵秀红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中国教育报
页面功能 【字体: 】 【打印】 【E-mail推荐 】【关闭
  本报讯(记者 翟帆 赵秀红)“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从1988年起再没修改过,这样的标准如何能调动教师的积极性?如何体现多劳多得?”全国政协委员、河南省政协副主席曹维新在提案中写出了自己的疑问。

  曹维新委员向记者讲述了提出这个提案的原由。据他介绍,1979年,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颁布了《关于普通中学和小学班主任津贴试行办法》,对班主任津贴进行了规定,即:“中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5元,36人至50人发6元,51人以上发7元;小学每班学生人数在35人以下发4元,36人至50人发5元,51人以上发6元。”

  1988年,人事部、国家教委、财政部再次下发了规定:“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提高的幅度和教师超课时酬金的具体数额,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经了解,当时全国各地基本上按1979年的国家标准增加了一倍,超课时酬金一般定为每超一课时中学为2元,小学1.5元。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教师工资增加幅度很大,但一些地区班主任津贴和教师超课时津贴至今没有变化,给学校管理、稳定教师队伍带来了负面影响。曹维新委员建议,提高中小学班主任津贴和超课时酬金标准,并纳入财政预算,以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学质量。

  《中国教育报》2006年3月14日第1版
 
精彩图片推荐
热点新闻推荐
图文:少数民族女代表两会风采
少数民族女代表两会风采
图文:免费上学真高兴 我请代表捎封信
免费上学真高兴 我请代表捎封信
·"两会"北大校友重返母校 畅谈"和谐"共话...
·繁荣校园文化: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术展...
·让孩子们自由发展:全国第二届中小学生艺...
·春天里的约会: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开...
·全国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在京开幕 贾庆林作...
·湖南省农村义务教育将免除学生杂费约2...
·陈至立:做好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学杂...
  相关文章
  ·刘学军代表建议重新制定中小学班主任津贴标准
·山西教师素质展示 优秀中小学班主任被记功
·清华:九成研究生可获资助 并获岗位津贴
·清华九成研究生可获津贴
·清华提供“三助”岗位 九成研究生可获得津贴
 
  中国教育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教育报刊社,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 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XX(非中国教育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作品内容、版权等存在问题,请在两周内同本网联系,联系电话:(010)62257722-278
 
  热点关注
 










  评论分析
 










  专题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