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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待遇职称评优制度 建三个层次培训体系
本报讯(记者 计琳)上海中小学班主任队伍迎来了事业发展的“春天”,上海市教委日前正式出台了有关意见,在为班主任队伍定标准、提要求的同时,为班主任们的学习、发展搭起了成长平台,给予了政策倾斜,以此鼓励更多优秀教师加入这支中小学“育人”生力军。
从今年起,上海的新任班主任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有为期一年的见习班主任工作经历才能从事班主任的工作。各学校还将建立班主任工作档案,根据班主任的工作特点,设置科学合理的考核内容,定期考核班主任工作。
班主任的培训工作也将纳入教师全员培训的整体规划,上海将建立起上岗培训、在岗培训和骨干培训三个层次有机衔接的班主任培训体系,形成既有理论支撑又有实训内容、符合班主任工作特点和要求的培训课程,不断提高专业化水平。
为吸引更多优秀教师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都将设立班主任津贴并逐步提高津贴标准,切实提高班主任待遇;上海还将在全市层面设立“班主任带头人”荣誉称号,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班主任可破格晋升高一级职称;班主任工作将记入教师工作量,原则上班主任工作量的认定标准将不低于教师全工作量的1/4;同时将鼓励班主任攻读思想政治教育、教育学、心理学等与工作相关的硕士、博士学位,组织班主任参加“学校心理咨询师”等相关专业技术水平认证考试。
《中国教育报》2007年5月21日第2版
(责任编辑 李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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