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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北京中学生跳起校园集体舞 张国华/摄
本网6月12日讯 6月12日上午,教育部2007年第10次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市二龙路中学举行,介绍推广《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有关情况。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杨贵仁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推广校园集体舞的目的是为学生更多的提供艺术活动的形式,但并不是规定只采取这种活动形式,也不表示强迫学生跳校园集体舞。 他说,“不是说全国就跳这一支舞,其他舞都不跳了,其他活动都没有了”。他强调,“学生如果不喜欢跳舞,也可以参加其他的艺术活动和体育活动,但是我们总的原则是希望学生要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和体育活动。”
杨贵仁还介绍,校园集体舞跟舞台舞表演不一样,目的是让更多的学生们自娱自乐,得到舞蹈的享受,教育部不要求孩子们每天都为了跳舞统一着装。现在好多学校有校服,穿校服就可以,穿一般学习时的日常服装都可以。
据悉,教育部公布的《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包括七组舞蹈,小学组三个舞蹈分别是《好朋友》、《阳光校园》和《小白船》;初中组两个舞蹈为《青春旋律》和《校园秧歌》;高中组两个舞蹈为《青春风采》和《校园华尔兹》。

教育部关于推广《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的通知
教育部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学推广校园集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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