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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表明:中小学生喜爱开展校园集体舞活动
本网6月12日讯 6月12日上午,教育部2007年第10次新闻发布会在北京市二龙路中学举行,介绍推广《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有关情况。 《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调研组成员之一著名舞蹈家黄明珠介绍了有关这套集体舞调研情况。
黄明珠称,科研组于2005年3月采取了随机抽样的方式,对北京、上海、广州、福建四个省份小学到高中不同年级的学生,共3094名进行了问卷调查,了解学生对参加校园集体舞活动的喜欢度和对开展校园集体舞的想法。
黄明珠指出,从问卷统计分析结果来看,中小学生都比较喜欢校园集体舞。学生们普遍认为参加校园集体舞活动能够调节精神、陶冶性情,增加同学之间情感交流,对身心成长有帮助,是一项非常好的活动。
此外,关于校园集体舞活动的形式,大多数学生认为适合班级集体形式的比例平均为75.7%,在校园集体舞什么时间进行最为合适的问题上,学生们认为集体舞适合在每天课外活动时间做和在每天课间操时间进行的比例依次为63.5%和70.5%。
分析结果还表明,对于校园集体舞动作设计学生认为应该简单些的比例平均为70.5%,
黄明珠认为,调查结果显示,中小学生不仅喜爱开展集体舞活动,而且认为集体舞适合以班级、集体交流的形式在课间时展开,并希望集体舞动作设计简单易学,同学们的这些意见为创编组集体舞的创编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教育部关于推广《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的通知
教育部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学推广校园集体舞
《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7舞蹈亮相(图)
据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介绍,此次推出的《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一共有7个舞蹈,小学组有三个:《好朋友、《阳光校园》和《小白船》。初中组有两个:《青春旋律》和《校园秧歌》。高中组也有两个:《青春风采和《校园华尔兹》。
教育部称不会强制中小学生跳校园集体舞(组图)
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杨贵仁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推广校园集体舞的目的是为学生更多的提供艺术活动的形式,但并不是规定只采取这种活动形式,也不表示强迫学生跳校园集体舞。 他说,“不是说全国就跳这一支舞,其他舞都不跳了,其他活动都没有了”。他强调,“学生如果不喜欢跳舞,也可以参加其他的艺术活动和体育活动,但是我们总的原则是希望学生要积极参加艺术活动和体育活动。”
教育部:中小学生跳集体舞不会引发早恋现象(图)
杨贵仁在会上指出,舞蹈教育是一种正常的教育形式,孩子们跳集体舞,是正常孩子们之间的交往。不能说跳集体舞就会发生早恋这个问题,不跳集体舞就不会发生,关键在于引导。我们在集体舞的创编过程中,也在这方面做了一些考虑,因为跳集体舞一般都是四个人一组,没有固定的舞伴,舞伴经常交换。因此,跳集体舞并不为早恋提供条件,而是给同学们正常的交流空间,不能因噎废食。
教育部:校园集体舞创编可保证科学性和可行性
今天上午举行的教育部第10次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司长杨贵仁在谈到《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创编过程时指出,这套校园集体舞创编历时两年,经过了一个科学、有序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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