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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南宁9月3日专电(记者叶建平)记者3日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了解到,正值开学之际,为保障农村地区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教育、公安、安监等部门决定从即日起开展集中打击“黑校车”专项行动。
据交警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在集中打击“黑校车”的同时,各地将对农村中小学幼儿园自有校车和租用于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车辆及驾驶人、行驶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并登记造册,逐步建立学生上下学乘坐车辆动态监管机制。
据了解,开展专项行动后,广西各地还将逐步探索建立幼儿和低年级学生校车教师跟车值班制度,由跟车值班教师负责清点学生人数,保障学生上下车、过马路和行车过程中的安全,坚决杜绝因将学生遗忘在车内造成的恶性事故。

校车不符新标准将禁止上路 9月1日起强制实施
新标准首次给出了校车定义:用于运送不少于5名幼儿园、小学、中学等教育机构的学生及其照管人员上下学的客车和乘用车。新标准按乘坐对象将校车分为幼儿校车、小学生校车和其他校车,按车辆属性将校车分为专用校车和非专用校车。新标准在核定载客人数方面有明确的规定,除前排座位外的其他排座位,在能保证与前一排座间距不小于600毫米且坐垫深度不小于400毫米(对第二排以后的可折叠座椅座间距不小于570毫米且坐垫深度不小于350毫米)时,每400毫米核定一人。但上述座位作为儿童座位使用时,幼儿校车座间距不小于420毫米时按每280毫米核定一人,小学生校车座间距不小于500毫米时按每350毫米核定一人。[全文]
(责任编辑 周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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