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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外事学院院长黄藤:
建设示范学校 提升整体水平
全国人大代表、西安外事学院院长黄藤向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建设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工程”的建议。日前,黄藤就“建设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问题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黄藤说,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各有关部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国的民办高校数、在校生人数、教职工人数逐年增长,并且达到了历史的新水平,已经进入进一步规范、提高时期。建设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必将引领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黄藤认为,国家推出“建设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工程”,能够使民办高校,特别是优秀民办高校享有与优秀公办高校同等的权利,获得中央财政的直接支持和奖励性资助的权利与机会。在我国高等教育发展中,已经有“211工程”和“985工程”的相关成功经验可资借鉴。在由国家构筑的示范性高等学校的平台上,重点支持一批优秀民办高校在较短时间内进一步提高建设水平、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可以极大地促进和带动我国民办高等教育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他认为,“建设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工程”既是中央财政对民办高等教育的直接投入,也是中央政府对优秀民办高校的荣誉性、奖励性评价。因此,它既可以作为国家教育主管部门对于全国民办高校办学质量评估与监控的有效行政手段,还可以作为全国民办高校“创优评估”的目标指标体系。
黄藤建议,建设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应坚持权威性、示范性、科学性的原则;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专家为主体、以评估结果为依据的原则;坚持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评估的原则;坚持民办高校一视同仁、透明竞争的原则。以教育部和各地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果以及“本科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结果为依据,在获得“优秀”评估结果的院校中,由院校自主申请,教育部直接受理申请并组织专家组进行评审,最终公布示范院校名单。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建设的主要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学校的整体条件建设、重点学科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习实训条件建设、重点课程和教材建设、科研项目开发与设备建设、高等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
黄藤建议,应建立“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分类、分层次评估的体系与机制,从宏观层面上对民办高校整合管理、统一评估,在操作层面上把本科与专科、学科教育与职业教育进行分类、分层次管理和评估;建立“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进入与退出机制,建立严格的荣誉进入与淘汰退出的执行标准,完善检查、复审、监控、督导等措施环节;建立“211工程”院校、“985工程”院校与“国家级示范性民办高校”之间的对等合作、帮扶支援、资源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交流机制,推动民办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中国教育报》2007年3月23日第6版
(责任编辑:晓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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